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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十六届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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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4-06-17 05:38


海政20241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属驻县单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勐海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其他领导成员协助县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艳同志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卢应强同志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财政、税务、金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统计、政务服务、投资促进、粮食、能源、物价、易地扶贫搬迁、国防动员、人民防空、通信、救灾、地震等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数据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中小企业局)、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统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投资促进局、县地震局等单位。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委社会工作部、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电力、税务、工商业联合会、消防救援、烟草专卖、金融、保险、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

费忠辉同志  协助卢应强同志负责投资促进工作。协助高宇同志负责乡村振兴、沪滇对口协作等工作。

刘高辉同志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居、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森林防火等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单位。

联系勐海公路分局、州交通执法支队勐海大队、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勐海大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勐海管理部等单位。

 黎同志  负责政法维稳、公安、司法、信访、禁毒、扫黑除恶等工作。

主持县公安局工作。分管县司法局、县信访局等单位。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国家安全局、勐海边境管理大队、打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单位。

陈博巍同志  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广播电视、新闻发布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防治艾滋病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县广播电视局等单位。

联系县融媒体中心

余俊锋同志  根据省委组织部安排,自202311月起,到上海市黄浦区挂职1年。

 央同志  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督查、政务公开、政策研究、机关事务、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双拥、民族宗教、外事、残联、老龄红十字会等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研究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接待办)等单位。

联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县总工会、共青团勐海县委、县妇联、县档案馆、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县红十字会驻县军警部队、县傣学研究会、县哈尼族学会、县拉祜族学会、县布朗族学会等单位。

 宇同志  负责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务、对外开放、商贸、市场监管、防汛抗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沪滇对口协作、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搬迁安置供销打私等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茶业管理局、县农垦局、县畜牧兽医局、黎明农场管委会)、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县供销合作联社、县人民政府打私办公室等单位。

联系打洛海关、县气象局、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等单位。

分工协作关系如下:卢应强高宇陈博巍;刘高辉孔央;费忠辉余俊锋朱黎。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2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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