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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海政办发〔2022〕76号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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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2-09-30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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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西政办发〔202258号)精神,做好勐海县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委、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照单承接、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力建设普洱茶现代产业示范县、康养旅居示范县和乡村振兴示范县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省、州同步构建形成省级统筹、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勐海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对清单内事项按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审批,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1. 分级编制公布清单。依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西双版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梳理编制《勐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人民政府审定后公布并抄送政府办公室,同时抄送州级审改牵头机构。

2. 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草案确有必要新设行政许可的,起草部门要充分研究论证并在起草说明中专门作出说明,草案审查阶段司法行政部门要征求同级审改牵头机构意见。因机构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需要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包括新设、取消行政许可事项,或者改变主管部门、实施机关的,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向审改牵头机构提出调整申请,按照程序报审后进行动态调整。各级各部门不得违规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基本要素内容。上级清单作出动态调整的,下级清单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相应调整。

3. 加强有关清单衔接。建立健全审改牵头机构与发展改革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其他清单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统筹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等各类清单的协同联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目录要及时作出相应调整,确保紧密衔接、同步调整、相对统一。

(二)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

4. 完善事项实施规范。各部门要配合、州对口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及时掌握相应行政许可事项的子项、办理项,以及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技术性服务、审批层级、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内容的变动情况,为准确制定办事指南、标准化实施行政许可打好基础。

5. 依照清单实施许可。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布后,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此前我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州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依法依规持续推进行政许可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免费寄递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

6. 统一规范事项管理。配合做好全省政务服务平台行政许可管理系统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对接联通,实现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的统一规范管理。县级清单公布实施后,审改牵头机构要组织有关部门于1个月内将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部纳入行政许可管理系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制定公布后,审改牵头机构要组织有关部门将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于2022年底前汇集至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并在有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等平台和场所更新办事指南,确保线上线下内容一致。今后,各级清单和实施规范的调整情况,应在调整后10个工作日内上传至行政许可管理系统。

7. 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变相许可。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一经发现,要及时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

(三)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8. 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重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是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的重要基础。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清单内事项的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其中,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实施全覆盖、全过程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级各部门要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将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

9. 厘清监管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对列入清单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监管主体,杜绝监管盲区。法律、行政法规和三定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确定监管主体。对多部门共同监管的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综合监管。

10. 完善监管规则标准。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对于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执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对依法依规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标准,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审改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审改工作力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和管理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和、州属驻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行业(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编制和实施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二)加强系统衔接

政务服务局要配合做好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与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对接工作推动实现数据及时交互共享,对行政许可全流程开展智慧监督,稳妥有序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创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应用场景,持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加强监督问责

审改牵头机构要会同政府督查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监管平台等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法违规编制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勐海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xlsx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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