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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2024年度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 来源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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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4-03-05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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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政发〔20245

 


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勐海县2024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218

(此件公开发布)

 

 

勐海县2024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加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要求,有效遏制土地闲置,进一步盘活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为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专项清理2024年闲置土地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导向,以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为抓手,集中力量推进闲置士地处置,撬动存量土地保障项目实施,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全面清查勐海专项清理闲置土地现状及相关情况,分类妥善处置闲置土地,健全完善土地开发利用管理长效机制。经核查,全县目前实际未处置闲置土地68宗面积1125.18亩,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征求2024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目标任务(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文件要求,2024闲置土地处置不低于35%计算,闲置土地处置任务393.82

行动范围

闲置土地范围主要依托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对2009年以来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中,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经调查认定构成闲置的土地。

三、处置认定标准

(一)动工开发。即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小型工程、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等依法无须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收回。即通过有偿或无偿方式由政府收回闲置土地。

(三)置换。即通过置换方式处置的闲置土地。对于任务考核时仍处于司法查封状态、且确因查封而无法处置的闲置土地,暂不纳入考核,但应在考核时点前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标注司法查封字样,并上传司法查封文书扫描件。

以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完成闲置土地处置任务:

(一)未依法取得动工开发的手续,无施工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的;

(二)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

(三)政府未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或者未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的

(四)对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行为造成的闲置土地,仅采取延长动工开发期限、调整土地用途或规划条件、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等方式进行了处置,但仍未完成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的。

四、处置措施

对已供应土地项目,超过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时间、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以及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土地,逐宗查明供地方式、时间、面积、位置、价格、用途、约定开竣工时间、实际开工时间、现已使用土地面积、约定投资总额、已投资额、未按要求建设的原因,制定处置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于因规划调整或建设条件等不可抗因素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不计入违约期,如涉及此类问题的项目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后,重新约定日期;对于已建成项目或实际不属于闲置土地的项目,尽快在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内举证核销,防止闲置土地基数持续大幅增加。

(一)加快组织地块收回,及时上传系统销号(附表1

2024年闲置土地处置基数清单涉及计划收回的有4107.75亩(睿翔置业),因地块电线杆未移除,企业无法开工建设,企业已提出退地申请。

处置措施:一是根据企业退地申请,由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330日前报请县人民政府收回,待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按程序组织收回。二是待地块收储程序完成后,尽快在系统中将地块进行撤销,消除闲置。三是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勐海供电局尽快消除电线杆等地块障碍,为后续项目动工创造必要条件。

责任领导:刘高辉

牵头部门及责任人: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杨如春

配合部门及责任人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代云勐海供电局田海朋勐海镇人民政府岩三来

完成时限:2024330日前

(二)督促企业加快施工,达到标准后进行销号附表2

2024年闲置土地处置基数清单涉及证件齐全正在动工建设但未达到闲置土地处置认定标准的地块862.07亩,其中625.28亩(豪鼎房地产、勐海茶业)位于勐海镇;其余236.79亩(宝和祥茶业、德顺祥茶厂)位于云南勐海产业园区。

处置措施:一由县自然资源局联合云南勐海产业园区、勐海镇按照部门职责督促企业加快施工建设二是由县自然资源局及时跟进企业建设进展情况2024630日前待建设面积达到闲置土地处置认定标准后,及时收集举证材料上传系统进行销号。

责任领导:刘高辉

牵头部门及责任人: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杨如春

配合部门及责任人云南勐海产业园区袁再翔、勐海镇人民政府岩三来

完成时限:2024630日前

(三)督促企业尽快进场施工,加快推进建设处置附表3

2024年闲置土地处置基数清单涉及证件齐全计划动工建设2238.40亩,其中1229.63亩(李彦浩)位于勐海镇;18.77亩(昆威贸易)位于打洛镇。

处置措施:一由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勐海镇、打洛镇督促企业尽快进场施工建设推进处置。二是由县自然资源局及时跟进企业建设进展情况20241130日前待建设面积达到闲置土地处置认定标准后,及时收集举证材料上传系统进行销号。

责任领导:刘高辉

牵头部门及责任人: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杨如春

配合部门及责任人勐海镇人民政府岩三来、打洛镇人民政府陈鹏

完成时限:20241130日前

加快办理开工手续,督促企业动工建设(附表4

2024年闲置土地处置基数清单涉及未办理规划两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有8226.16亩;其中6176.03亩(濮印茶业家英投资、佳茗茶业、康悦茶业、城乡建设投资、耀辰房地产)已办理规划两证,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250.13亩(阿摩罗茶业)原项目调整进行地块合并开发,正在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处置措施:一是由县自然资源局联合云南勐海产业园区、勐海镇督促企业于2024530日前提交规划设计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局加快完成规划两证办理。二是2024630日前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三是由县自然资源局联合有关部门及时跟进企业建设进展情况,于20241130日前待建设面积达到闲置土地处置认定标准后,及时收集举证材料上传系统进行销号。

责任领导:刘高辉

牵头部门及责任人: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杨如春

配合部门及责任人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谭忠明云南勐海产业园区袁再翔勐海镇人民政府岩三来

完成时限:20241130日前

)加快修建配套基础设施,督促企业开工建设附表5

2024年度闲置土地处置基数清单涉及三通一平土地一级事项未完成有8207.66亩,其中221.63亩(新宝房地产)项目进场施工道路基础设施不到位268.98亩(勐润茶业、牧工商茶叶)地块未达到三通一平条件;4117.05亩(睿翔置业)相邻地块有线杆未迁改。

处置措施:一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请县人民政府筹集工程基础设施资金,抓紧完成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勐海县供电局尽快消除相邻地块电线杆等障碍物,为后续项目动工创造必要条件。三是县自然资源局联合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加快办理开工前手续,制定动工计划,尽快进场施工建设。四是由县自然资源局、云南勐海产业园区勐海镇按照部门职责督促企业加快施工进度,并于20241130日前达到闲置土地处置认定标准。

责任领导:刘高辉

牵头部门及责任人: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杨如春

配合部门及责任人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代云、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谭忠明勐海县财政局欧蓉、云南勐海产业园区袁再翔勐海供电局田海朋勐海镇人民政府岩三来

完成时限:20241130日前

)督促企业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尽快进场施工处置附表6

2024年闲置土地处置基数清单涉及规划调整有142.11亩(戈二老班章茶业),因勐海县城市总体规划对地块部分土地进行收储,已完成收储,企业需重新规划。

处置措施:一是由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牵头督促企业加快推进规划方案、设计图和施工图等编制工作2024530日前提交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由县自然资源局加快完成规划两证办理。2024630日前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县自然资源局、云南勐海产业园区、勐海镇按照部门职责督促企业尽快动工建设,20241130日前达到闲置土地处置认定标准。

责任领导:刘高辉

牵头部门及责任人: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杨如春

配合部门及责任人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谭忠明云南勐海产业园区袁再翔勐海镇人民政府岩三来

完成时限:20241130日前

)多措并举筹集资金,确保按时动工建设(附表7

2024年闲置土地处置基数清单涉及受让人资金不足导致土地闲置33236.37亩,其中属于基础设施因县级财政资金困难未动工建设的有30221.03亩;属于企业自筹资金不足无法开工建设有315.34(诚鑫建筑、象山茶厂、闼岳茶业)

处置措施:一是通过发函、会议等方式督促涉及基础设施修建的行业主管部门,报请县人民政府积极筹集工程建设资金,抓紧完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涉及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的督促企业于2024530日前提交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局加快完成规划两证办理。三是2024630日前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四是县自然资源局联合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督促企业尽快动工建设,于20241130日前达到闲置土地处置认定标准。

责任领导:刘高辉、马杰、孔央、朱黎

牵头部门及责任人: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杨如春、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谭忠明勐海县卫生健康局玉南腊、勐海县公安局柯雯雯、云南勐海产业园区袁再翔、打洛镇人民政府陈鹏

配合部门及责任人勐海县财政局欧蓉、勐海镇人民政府岩三来、勐满镇人民政府李立松

完成时限:20241130日前

(八)及时跟进项目情况,司法查封解除后督促动工建设(附表8

2024年闲置土地处置基数清单涉及因相邻地块进入司法程序导致土地闲置有44.67亩,其中33.15德鹏投资)项目属于八个地块合并开发,相邻五个地块已司法查封,无法开工建设;11.52青盛房地产)项目属于四个地块合并开发,相邻三个地块已司法查封,无法开工建设。

处置措施:相邻地块司法查封期间督促企业推进规划方案、设计图和施工图等编制工作,待编制完成后协调勐海县国土空间规划信息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尽快推进审查工作,力争2024630前完成办理规划两证、施工许可证,待司法查封解除后督促企业进场动工建设推进处置。

责任领导:刘高辉

牵头部门及责任人:勐海县自然资源局杨如春

配合部门及责任人勐海镇人民政府岩三来、格朗和乡人民政府王丹

完成时限:20241130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筹推进。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站在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高度,把专项处置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改变单打独斗局面,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统筹协调按照时间节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全面有序、扎实推进各阶段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年度处置目标任务。

(二)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各单位部门要强化大局观念和责任担当,始终紧绷责任之弦,主动担当、狠抓落实,要坚持高位推动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统筹调度、督导落实。切实拧紧每个项目责任链条,每项处置工作都制定详细的责任清单,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形成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工作格局,认真深入剖析存在困难问题,制定有效措施,逐一击破困难障碍,确保任务可量化、措施可操作、责任可追究,处置工作出成效。

(三)依法依规,规范推进坚持依法行政和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及有关规定,部门联合进行剖析论证、甄别真伪,厘清事实真相,依法依规开展处置工作,做到闲置土地认定清楚、程序合法、处置适当、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切实纠正处置不到位、处置程序不完善不严格等行为。

(四)强化督导,加压推进政府督查室要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开展督查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确保处置工作有力推进在处置工作中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推诿塞责、敷衍了事、不作为、慢作为的,将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员进行约谈问责;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依纪依法查处     

 

附件:1.2024年闲置土地基数清单(计划收回

2.2024年闲置土地基数清单(证件齐全正在动工建设)

3.2024年闲置土地基数清单(证件齐全计划动工建设)

4.2024年闲置土地基数清单(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5.2024年闲置土地基数清单(三通一平事项未完成)

6.2024年闲置土地基数清单(规划调整

7.2024年闲置土地基数清单(受让人资金不足

8.2024年闲置土地基数清单(进入司法程序

 附件:2024年勐海县闲置任务基数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