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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意见的通知 (海政办发〔2020〕98号)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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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1-20 05:27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村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强化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做实预算项目库

(一)认真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西发〔201637号)、《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西发〔201638号)、《实现2020年全州R&D经费投入占GDP2.27%实施方案》(西政发〔20183号)等科技创新政策措施,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结构,推动全县创新驱动发展。

(二)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鼓励扶持科技创新的各项政策,充分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和活力,逐步凝聚形成全社会支持、鼓励、保护科技的强大合力,努力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根据规划期内的重点事项,做好科技项目库储备,切实提高项目库质量。

二、加强创新平台和创新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服务能力

)充分发挥勐海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的作用,积极对接科研院所和企业,引进科技成果,实施成果转移转化,促进我县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并形成生产力。对驻县科研院所及产业发展的存量科研成果进行全面梳理,并筛选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实际推动力的科研成果重点支持,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积极鼓励驻县科研单位及辖区企业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并服务好已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星创天地、科技专家服务站、院士工作站、科研工作站等平台及科研团队。

)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在新产品、新技术研究开发,谋划我县涉及甘蔗、茶叶、粮食产业的重大科技专项,争取纳入国家、省级的项目支持范围。

三、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厚植科技人力资源优势

)按照《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注重从我县重点产业技术领域内,遴选出创新意识强、创新业绩突出、起骨干核心作用的优秀科技人才申报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并鼓励现有的技术创新人才组建自己的科研团队,通过团队合作的形式加强对科技人才的培养,形成一定的人才梯队。

)加强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对口联系,为企业广纳科技人才,同时下大力气培养企业自己的实用型人才,加强专业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保证企业自主创新的人才需求,为科技创新提供人才保证。

四、着力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研发投入强度持续提高

)对照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目标补短板、强弱项,引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指导企业做好科技创新调查统计,县科工信局加强与统计、税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深入我县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和规上企业,对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申报、研发专账设立等进行专题辅导培训,确保研发投入做到应纳尽纳、应统尽统。

)围绕我县优势产业,扶持一批成长性较高的科技型企业,积极推荐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抓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牛鼻子工程,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政策、入库培育政策宣传,围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遴选一批创新意识强、拥有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管理规范、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业入库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通过一至三年的努力,新增培育认定2户支撑引领全县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

 

附件: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