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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勐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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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0-12-17 10:22
  • | 政策文件 

一、背景依据

20136月,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实施后,为建立健全我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201612月,《西双版纳州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预案》正式印发。20197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预案修订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确保应急减排措施的科学性、精准性、可操作性和可核实性,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2062号)文件要求,我们印发了《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2010号 )进一步健全完善勐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再次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于1214日印发《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2087同时废止《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2010号 )

二、目标任务

为健全完善勐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不断提高我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统筹我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条件下造成的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总共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等11个板块,涉及47项具体内容。总则:载明《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及预案体系等。组织机构和职责:成立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督导检查组、监测预报组、预警会商组等。明确应急指挥部、各下设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县级指挥机构的职责。监测、预报、会商、预警:明确监测预报组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研判等工作,并及时报送有关信息会商预警组建立日常会商制度运用环境监测和气象观测资料,做好大气污染过程的趋势分析和研判,每日对未来空气质量进行预测预报,一旦达到预警级别,要形成《勐海县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审批表》,提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密会商频次,必要时请专家参与会商减排清单:明确总体要求、减排比例要求、应急减排比例核算方法、编制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及一厂(场)一策实施方案编制要求。应急响应: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分级和措施,及应急响应启动期间各成员单位职责。区域应急联动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级发布的跨各(市)应急联动预警通知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将相关预警信息通知,按照预警通知的要求,并结合勐海县实际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警和响应。总结评估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应急保障:明确人力资源、监测与预警能力、通信与信息、后勤物资、资金、治安等六项保障。应急预案管理明确监督问责、管理与修订、宣传与培训、应急演练等。

四、涉及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勐海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质量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五、执行标准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当预测AQl日均值>200持续1天时,且未达到黄色预警级别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六、注意事项

应急响应期间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外出需采取适当的健康防护措施;教育体育部门负责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开展室外课程及活动,有条件的开启空气净化装置;卫生计生部门督促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延长诊疗时间;有关机构暂停举办大型室外活动。教育体育部门根据实际污染浓度(AQ1日均值达到500)可视情指导有条件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并合理安排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生活,做到停课不停学。

七、关键词诠释

1.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简称 AQI 指数) 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由参与空气质量评价的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 氮、臭氧、一氧化碳六项指标综合计算获得。

2.环境空气重污染: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 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空气质量分为优、良好、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当空气质量达到 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时,为环境空气重污染。重度污染:AQI 指数为201300即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严重污染:AQI 指数大于或等于301,即空气质量达到严重污染。

3.特种车辆:纯电动汽车、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经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邮政及快递运送专用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取得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运证件的车辆;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字头号牌(牌照黑底红字)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八、新旧预案差异

(一)调整了预警分级标准

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由原来的二级黄色和红色预警调整为三级,增加了橙色预警,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相对应启动级应急响应  

(二)对应急响应措施进行细化和调整

1.细化工业企业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并载明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减排措施,明确具体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天然气用量、用电量),避免了一刀切式的停限产方式。

2.加强移动源应急减排措施。采取限制高排放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等措施。高排放车辆限行范围不应局限在主城区;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制定错峰运输方案,从源头管控高排放车辆;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时,采取特定区域柴油货车禁行的措施。

3.在公众健康防护方面。在各级别应急响应措施中分别列出健康防护指引、建议性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进一步增强对公众健康防护的提醒。

4.因机构改革,在《勐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对一些单位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部分职责进行了调整。

 

 

 

                                  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