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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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11-11 08:59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16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8万元,公务接待费21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98万元,其中: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减少20.00 万元,下降100 %、公务用车运行费98万元,比上年减少15.00 万元,下降13.27%,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费及维护、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18 万元,比上年减少124.00万元,下降36.26%,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