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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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09-01 04:17
勐海县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勐海县“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64.6万元,较上年的2,287.6万元减支323万元,下降14.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0.4万元,较上年的1,363万元减支222.6万元,下降16.33%(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的76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40.4万元,较上年的1,287万元减支146.6万元,下降11.39%),公务接待费支出824.2万元,较上年的924.6万元减支100.4万元,下降10.86%,2016年我县无因公出国(境)支出。详见下表:
勐海县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三公”公费支出总额 |
因公出国(境)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2015年决算数 |
2,287.60 |
|
924.6 |
1,363.00 |
76 |
1,287.00 |
2016年决算数 |
1964.6 |
|
824.2 |
1140.4 |
|
1,140.40 |
2016年比2015年 增、减额 |
-323.00 |
|
-100.40 |
-222.60 |
-76.00 |
-146.60 |
2016年比2015年 增、减率 |
-14.12% |
|
-10.86% |
-16.33% |
-100.00% |
-11.39% |
2016年全县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实行办公室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安排,事前报批。公务接待严格按规定标准、定点餐馆接待;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保养等,通过执行一系列节约措施,使2016年全县汇总“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县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