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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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9-09 10:22
第一部分 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纪委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州委和高检院、省、州院的工作部署,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以司法改革为主线、经规范司法行为为抓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努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检察机关,不断推动勐海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海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海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收入合计899.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2.99万元,占总收入的97.08%;其他收入26.30万元,占总收入的2.92%。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收132.81万元,增幅17.94%,主要原因为2015年调整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人员工资等相关经费支出有所增加;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3.7万元,此收入主要为我单位门面房租收入,由于存在预交或者缓交房租等情况,所以每年总收入会存在一定的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支出合计98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8.62万元,占总支出的66.33%;项目支出333.64万元,占总支出的33.67%。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支163.23万元,增长原因:调整工资、退休住房补助等;项目支出增支38.57万元,增长原因:网络分级保护建设等专业设备购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转的日常支出643.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支22.30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日常经费相应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2.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支7.57万元,主要原因:自侦、公诉、批捕等各办案部门办案数量增多,办案工作经费相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2.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支201.80万元,主要原因:调整工资、退休住房补助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788.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0%。主要用于勐海县人民检察院的日常公务运行、各种办案业务经费及政法装备的购置,如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及购买办公用品,支付水电费,各科室办案支出、购买政法装备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104.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5%。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的退休费用和退休公用经费;
3.医疗卫生支出50.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3%主要用于职工的大病保险,公务员的医疗互助;
4.住房保障支出38.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0万元,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预算的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96万元,完成预算的2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预算的48.4%。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50万公务用车购置由于购车手续仍在办理中,所以未能形成实际支出;二是根据国家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规定减少了接待支出。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33.47万元,下降53.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39万元,下降57.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8万元,下降18.24%。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4年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15年无此项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96万元,占83.19%;公务接待费支出4.84万元,占16.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3.96万元。主要用于自侦、公诉、批捕等各办案部门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84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8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察院业务指导、各办案科室外出办案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海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3.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支22.30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日常经费相应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14%。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