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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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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8-10-30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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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黎明农场是云南农垦建场最早的农场之一,于1955年4月建场,位于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境内,跟缅甸小勐拉接壤,与勐遮镇毗邻。迄今走过了63年的风雨历程。2002年9月黎明农场被国家确认为边境贫困农场,十三五期间依然是国家级边境贫困农场,农场总资产为18863万元,负债总额22436.11万元,所有者权益-4295万元,资产负债率122.8%。黎明农场拥有土地总面积112379.225亩,已开垦利用75732亩,其中:橡胶31596.10亩,甘蔗14624.26亩(场内种植8624.26亩),水稻37767.61亩,其它作物511.39亩,主要分布在勐遮、勐阿、勐满、打洛、勐混5个乡镇。2017年末,全场从业人员6255,其中职工2503人,非职工3752人,离退休人员4493人。农场管委会下设广门、凤凰、景真、勐阿、打洛、星火6个生产队,有68个居民小组,有3个工副业单位(黎明糖厂、商业服务公司及有机肥厂)。

主要工作职责:l)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参与制定乡(镇)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其综合经济政策。

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报县财政审核后统编县乡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县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部门决算;负责乡(镇)所属预算单位的财务核算和监督;负责财政票据及非税收入的管理;负责乡(镇)国有资产及其政府性债务的管理。

3)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负责财政政策宣传和财政信息、政务公开工作。

4)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协助县局各业务股室编制全乡预算内外收支预算计划,办理日常会计业务,组织财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监督并报告乡镇预、决算的执行情况。负责乡镇零户统管会计的核算以及乡镇会计人员、会计档案、全乡固定资产、政府性债务等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好本乡镇的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等。

针对中央、省、州、县相继出台的农垦改革指导实施意见,黎明农场党委、管委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员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多次组织召开学习传达中发33号”“云发15号”“西发36号”“海发9号文件精神的专题学习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农垦改革工作,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农垦改革的工作上来。黎明农场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各生产队开展相关农垦改革精神文化的巡讲宣讲活动。由各挂联生产队领导分别负责挂联生产队的宣讲工作,对6个生产队进行宣讲,将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到各个居民组。同时利用IP广播、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宣传,确保职工群众能正确领会改革精神,抓准改革方向。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脱贫攻坚深入推进

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统筹谋划,压实责任目标,周密部署安排,严格标准程序。重点围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和百日行动攻坚工作,认真抓好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全面实现贫困对象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的动态管理模式,共派出县、乡、村三级动态管理工作队员497人,对5个行政村76个村民小组进行全面排查、核算,做实做细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通过全面摸排召开贫情分析会“三评四定”等程序,全乡拟退出6户22人,拟新识别8户25人,拟返贫2户3人,拟剔除12户42人。做实做细扶贫档案,贫困户档案实行一户一档专人专柜统一管理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开展全面消除农村石棉瓦顶、彩钢瓦顶行动,切实实现“两不愁 三保障”

2、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统筹抓好三农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摸清全乡三农家底,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步伐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017年全乡农业生产总值预计达到42294万元,比2016年的末38449万元增长9%;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11087元,比2016年的10266元增长8% 。稳定农作物种植面积,完成水稻种植14070亩,甘蔗种植9459.2亩其中新植4391.1亩、翻桩2740.5亩、宿根2327.6 2016/17榨季入榨量37148吨;玉米高产创建300亩;橡胶种植面积8476亩,开割面积3860亩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280个样;完成农机推广购置补贴73台,补贴资金32.09万,举办甘蔗种植现场培训会等各项农业生产培训16期受训1268人次。

秉承一心一意做好茶的理念,认真抓好古茶树保护,加快生态茶园建设,鼓励茶农对茶园进行无公害、有机生态管理,茶园管理、茶叶采摘、加工更加规范,有效地保障了茶叶品质。今年茶叶采摘面积达63269亩,预计产量达3192吨,茶叶病虫害统治720亩

养殖业一直是农民增加经济收入的一个重要渠道。2017年生猪存栏13143头,其中小耳朵猪存栏8300头,出栏10500头牛存栏747头,家禽存栏112996开展春防及零星散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工作,完成猪瘟、口蹄疫、蓝耳免疫24884头,牛W病共免1050头。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实行逐级行政负责制,严格加强火源管理,开展计划烧除面积366.67公顷2017年未发生森林火灾完成商品林采伐蓄积1438.26立方米,自用材采伐蓄积655.7立方米,森林巡护70次;强化生态建设,大力推广石油液化气替代薪材制茶,推广杀青炉189滚筒杀青机20台“平安林区”创建工作通过州级验收;开展集中整治非法侵占林地林下种植和围剥树皮及投放有毒有害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2次,铲除非法侵占国有林地林下种植茶叶250亩、集体林地20余亩,有效遏制了非法侵占林地林下种植违法犯罪行为。

3、全面推行河长制

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推行河长制,完善《格朗和乡河长制乡级会议制度(试行)》等十项制度,全乡33条主要河流,9座小(一)(二)型水库设立乡、村、组三级河长,其它乡辖区内细小支流、坝塘、农村人饮水源地纳入行政村、村民小组各级河长管理。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认真分析防汛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充分估计气候异常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高度戒备、周密部署、科学调度、安全度汛。

4、重大项目建设步伐加快

以构建内连外通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为目标,通过争取各级项目,投资1500余万元实施茶区路道硬化项目1个(七子饼旅游环线勐混至格朗和段),目前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稳步推进勐格线四改三升级改造项目,完成投资4100万元,占投资总量的35.63%积极配合开展景打高速项目格朗和段征地补偿等工作。

5、城乡面貌持续改观

以整治两违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为抓手,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全乡工作统筹安排,制定《格朗和哈尼族乡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和《格朗和哈尼族乡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一课、一信、一诺、一片、一村、一查、一报、一会八个一工作措施,并经乡人大主席团审议通过《格朗和哈尼族乡关于实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卫生八个一工作的奖惩措施》,明确各部门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形成乡党委政府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快集镇街道绿化亮化,组织团员、党员开展义务植树400余棵发动群众开展卫生大扫除3次,清理县乡公路沿线、村庄、集镇垃圾近60吨,城乡面貌大为改观。加大对“两违”的处置力度,共清除违法用地20处,取缔20个道口,立案2处,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8份。

6、社会保障全面提升

不断加强两基巩固工作,以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校安工程建设,建立健全控辍保学机制,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格朗和中学撤并分流到勐海镇中学、勐混镇中学,96名师生得到有效安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

全面提升文明户、文明村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乡中心小学成功申报州级文明单位乡老年协会、民俗学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有序开展,举办了嘎汤帕”“拉祜扩”“泼水节等民族节日庆祝活动;着力打造我乡具有影响的活动品牌承办勐海县2017年国际茶王节——美食展(新米节)活动,进一步弘扬和传承了民族文化;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实现全乡村小民组广播电视覆盖100%。

计生工作扎实有效推进。认真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规范生育秩序的治理,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全乡出生人口147人,死亡79人,净增68人,人口自然增长率3.99

扎实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登革热防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抓好妇幼保健等公共基本卫生服务,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改革关于药品零差价等综合管理要求;重建村卫生室1个,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技术服务水平逐渐提升。

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民生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7.6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完成2063名城乡领取养老金人员的生存验证,发放到龄人员养老保险金189名死亡安葬费350名;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1户794万元贷免扶补12名120万元。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坚持按照应保尽保、规范运作、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层层把关,打造阳光低保工程。全乡共有城镇低保户13户17人;农村低保户22户55人;五保户25户30人。严格贯彻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开展临时救助16人,医疗救助41人;扎实开展优抚工作,优抚对象的各项优待政策,全部及时足额兑现。

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全面排查核实出C级危房108户,D级42户,完成D级危房改造2户。

7、和谐局面不断巩固

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推动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调解工作,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2起;开展监管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建立社区矫正基地一个,严格抓好日常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社区矫正工作走上规范化、程序化、网络化;积极开展百名政法干警进百村活动,切实加强村三委干部和群众党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开展专职治保调解员培训3期36人次重点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和以民调主任为主要力量的法治宣传队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辖区内企业、出租房、中小学、幼儿园及学校周边安全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和摸底清查保持了社会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8、禁毒工作成效显著

紧紧围绕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和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以突出禁毒脱帽为重点,以禁毒重点整治为主线,认真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将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同农函大、党员夜校培训相结合,持续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毒品预防知晓率达100%坚持扶贫、禁毒、基层党建三推进,实现党员包干禁毒工作责任制全覆盖;不断完善禁毒机制推广三敢三帮建设等措施,有力遏制了毒品走私和内流渗透。共查获涉毒人员90人其中强制隔离戒毒21人,社区戒毒30人,共缴获毒品10275.01克。上路查缉中还查获走私车辆3辆,走私猪62头,走私大米10吨,均已移交县打私办。

9、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严抓实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县委实施意见,深入查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行公共服务办事公开制度,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实施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方便群众了解政府工作、监督政府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以制度管人、管权、管钱、管事的长效机制。2017年给予党政纪立案4件6人,对在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约谈2人对新任职的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3人对不认真履职的工作人员进行诫勉约谈3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6个(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

2.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财政统计站;

3.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4.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

5.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土地所;

6.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文化体育广播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三)部门决算单位内设机构

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内设4个综合性工作机构。分别是: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经济发展办公室;

3.社会事务办公室;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8,463,119.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116,865.56元,占总收入的87.4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346,254.34元,占总收入的12.57%。与上年对比总收入比上年度增加7,756,354.05元,增加15.3%,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财政对于供养人员进行了小幅度的调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7,340,385.02元。其中:基本支出25,854,737.01元,占总支出的38.39%;项目支出41,485,648.01元,占总支出的61.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40,992,920.35元,增加155.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变动,其他收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854,737.0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086,586.14元,增加45.5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以及其他日常工作费用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485,648.0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906,334.21元,增加383.55%,主要原因是2016年的未完工项目在2017年进行了完工结算,因此大量支付项目工程款增加了项目支出费用。具体项目开支为:1.农垦总局转入工作经费50,000.00元;2.省农垦拨入广门饮水工程款1,200,000.00元;3.农垦总局转入凤凰饮水工程1,450,000.00;4.四月李扶贫项目资金1,499,997.45元;5.特色养殖扶贫项目资金949,923.75 元;6.2017年项目前期费用1,100,000.00元;7.2017年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资金1,770,000.00元;8.高原热区蔬菜种植项目资金2,000,000.00元;9.财政局医保借款3,000,000.00元;10.糖厂机器设备拍卖返还6,440,000.00元;11.橡胶林木更新采伐拍卖金4,679,953.00元;12.2015年税费转移支付资金3,740,000.00元;13. 场部道路建设工程款1,530,000.00元;14. 海财农字[2017]53号2015年新农场建设993,200.00元;15.海财农字[2017]148号2017新农场建设资金888,000.00元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24,336.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8%。与上年对比增加22,716,871.4元,增长86.3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支出增加,同时财政工程项目加大支出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0,122.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协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政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中;人大事务支出84,421.20元,政协事务支出3,600.00元,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700.00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83,580.95元,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217.69元,党政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6,602.5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29,241.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主要用于消防、禁毒管理、反恐怖等方面的支出,其中消防支出76,220.00元,禁毒管理支出943,135.50元,反恐怖支出9,886.00元;

5.教育(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6%。主要用于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00,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9%。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生产补贴20,000.0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4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8%。主要用于农场发放老放映员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91,323.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1%。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其中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900.00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6,249.07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488,037.00元,企业改革补助支出6,757,795.64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211,867.00元,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41,166.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3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300,133.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中其他计划生育支出9,44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90,733.6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15,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减排专项支出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农村环境保护支出15,500.00元,减排专项支出50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34,9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其他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支出,其中其他社区公共设施343,000.00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91,993.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4,666,732.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6%。主要用于农垦运行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农业支出、森林培育、生产发展、一事一议等支出,其中农垦运行日常公用经费38078934.16元,其他农业支出2,410,354.09元,森林培育15,000.00元,生产发展1,943,493.00元、一事一议支出535,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9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非法集资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16,889.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支出,其中在职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981,851.00元、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支出3135038.57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00.00元,支出决算364,989.21元,完成预算的160.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4,541.21元,完成预算的124.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0,448.00元,完成预算的188.0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本单位每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0,000元,公务接待预80,000.00元为固定数值;2、黎明农场今年为了改善经营状况引进了黎明新农贸市场、黎明蔬菜种植基地、蓝莓种植基地、勐海鑫达驾校黎明分校等新项目,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3.农场正在进行新一轮改革工作,日常工作中经常有县级单位及省农垦等单位到我场进行实地调研,增加了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开支;4、本单位每年的公务接待预80,000.00元为固定数值,实际支出远远大于此数值;5、黎明农场今年为了改善经营状况引进了黎明新农贸市场、黎明蔬菜种植基地、蓝莓种植基地、勐海鑫达驾校黎明分校等新项目,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6.农场正在进行新一轮改革工作,日常工作中经常有县级单位及省农垦等单位到我场进行实地调研,增加了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89,342.77元,下降19.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2,602.77元,下降28.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36,740.00元,下降13.7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通过规范公务接待,建立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规范接待标准,狠刹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大幅下降。2.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化,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停放、派车登记”,杜绝了公车私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3.本年度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541.21元,占36.86%;公务接待费支出230,448.00元,占63.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541.2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4,541.2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机关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0,44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0,4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单位常规性公务接待、招商引资接待、单位辖区开展反恐、禁毒、维稳等专项行动餐费、以及其他日常工作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223,495.4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198,864.78元,增加152.6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187,285.01,增长43.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5,627,122.45元,增长74.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比上年增加3,263,360.40,增加314.76%;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增加了33,057,502.46元,增加333.06%。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0,122.34元,公共安全支出1,029,241.50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44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91,323.71元,城乡社区支出434,993.00元,农林水支出42,982,781.25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交通费、接待费、差旅费、日常维修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41,588,725.33元,其中,流动资产41,214,385.33元,固定资产374,34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19416.7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182,686.75元,固定资产增加152,2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41,588,725.33

 

0.00

0.00

0.00

374,34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021,628.2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511,118.20元,工程采购支出1,109,540.00元,服务采购支出1,400,970.0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以及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目标合理、明确。

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规规定,并结合单位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完整包含了预算资金管理、内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总体上得到有效执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各项支出和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过程中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单位已按照规定时限和内容公开2014-2018年度预算信息、2014-2016年度决算信息(公开网址:http://www.ynf.gov.cn/zxbs/);单位财务核算信息及预、决算编制所依据的会计基础信息准确、完善。

通过自评,勐海县黎明农场管委会所有项目实际完成绩效值均已达到预期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达到预期要求,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但是因项目零散,很多项目为基本支出等原因,在项目绩效指标管理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改善,2017年部门整体自评结果为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相关决算表.xls

 

监督索引号53282211055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