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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勐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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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9-10-23 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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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勐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勐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勐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勐海县委政法委位于勐海县勐海镇景管路12号,成立于1982年1月,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中国共产党勐海县委政法委员会的职能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的其他任务。

单位内设3个机构:办公室(610办公室、政工办)、执法监督室、综治维稳办公室。其主要职能是:

1.办公室(610办公室、政工办)

了解掌握全县政法系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政法工作部署的情况、问题和经验,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政法委员会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政法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及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负责政法委机关日常事务的处理以及文件收发、立卷归档、资料管理、外事、接待、保密和行政财务后勤管理工作;完成上级政法委确定的调研课题及调研任务;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调查掌握政法队伍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和办法;负责政法干警违法乱纪案件的督办查处工作,推动政法队伍廉政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检查督促政法各部门干警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冒用宗教名义进行邪教活动,以及对社会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了解掌握邪教发展动向和有关邪教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承担党委、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协调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完成党委、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领导小组及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执法监督室

检查督促政法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关于政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评查纠正政法部门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推动政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工作制度;指导政法部门建立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和办案协商工作机制以及政法部门与有关部门之间的案件沟通工作机制;督促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帮助政法部门排除执法办案中的困难和阻力;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综治维稳办公室

检查督促贯彻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的情况,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基层排查社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重点整治工作,负责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检查督促贯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措施的情况,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协助党委、政府处置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完善排查工作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稳定隐患排查的经常化、规范化;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年初,对12个乡镇(农场)、55个县属单位(部门)及19个省州驻县单位进行年度综合考评。3月召开全县政法工作会议,对全年政法综治维稳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乡镇(农场)政法副书记、综治工作人员以及网格管理员培训。按照要求,对乡镇(农场)综治办,各村委会、社区、生产队治保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行综治维稳经费补助和工作补助;按照每年每人250元标准,为全县96名基层专职治保调解员购买了人生意外伤害保险。

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坚持源头治理,积极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开展重点领域各类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全面组织开展涉及劳资、环保、山林土地流转、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各类不稳定因素的排查。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推动综治工作落实。制定《勐海县集中开展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好为期3个月农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重点区域整治工作,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继续加强平安勐海月点评长效机制建设,客观总结工作经验,指出不足,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专题点评,分析产生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落实到位。强化督导检查。

四是扎实开展隐患排查,严密监管社会公共安全。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爆物品和监所管理的安全监管力度,积极推进交通科技化进程、保持重点违法行为整治高压态势。持续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县交通秩序持续平稳。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工作,推动微型消防站建设和市政消火栓建设,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春、夏季火灾防控。

五是进一步巩固禁毒人民战争成果。扎实开展“禁毒2018两打两控(打击贩毒犯罪、打击制毒物品犯罪和管控制毒物品、管控高危吸毒人员)专项工作,打好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攻坚战,最大限度遏制境外毒品的渗透内流,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320场次,发放禁毒宣传资料3万分册,受教育人数达15万人次。

六是扎实开展好管边控边和反恐怖工作,维护边境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建立健全反恐工作督导问责制、情报信息研判会商制和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的综合管边控边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边境工作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党政军警民联席会议,具体研究部署联合开展边境管控工作,严厉打击贩运毒品、跨境违法等犯罪活动。扎实开展边境社会治安整治工作,有效遏制偷越国(边)境、走私、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筑牢边境安全屏障。

七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成立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1月31日,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会,并多次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我县制定印发了《勐海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勐海县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勐海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移送及查办结果反馈工作办法(暂行)》、《勐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调会商机制(暂行)》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县扫黑办工作小组职责。今年以来,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座谈会、动员会152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份;印制、粘贴《通告》2.5万份和傣汉双语公告650份,悬挂横幅230条。全力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迅速形成了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和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

八是巩固平安创建成果,提升平安创建水平。我县制定下发了《勐海县平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和查找存在的问题;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和单位(部门)微信群、朋友圈、公众号,及时发布或转发平安法治勐海信息,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开展全县“最美平安使者网络评选投票活动,评选勐海最美平安使者20人,通过努力,把勐海建成更加安全、稳定、和谐的茶乡,确保我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稳步提升。

九是全面推进综治信息化迈上新台阶。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全县综治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目前,全县12乡镇(农场)、96个村委会(社区、生产队)综治中心已挂牌成立,通过前台接件、后台服务等方式,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开展为民服务工作。打洛镇综治中心平台示范点建设项目正在有序推进。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快推进公共区域雪亮工程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全县目前共安装视频监控探头6654个(其中1662个探头已接入公安平台)。按照规范网格化管理,将特殊人群、三留人员、妇女权益保障、流动人口管理及信访等工作纳入网格管理,全力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提升综治信息系统运用水平。

十是扎实开展见义勇为工作。深入开展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将见义勇为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建设总体工作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加大见义勇为基金的管理,积极开展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看望慰问,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今年来,共组织开展见义勇为慰问一次11人(省级1人、县级10人),发放慰问金60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勐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勐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勐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勐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4,875,613.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25,613.27元,占总收入的98.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3%。与上年对比,2018年收入合计比上年收入5,530,876.33元减少655,263.06元,下降11.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5,180,876.33元减少355,263.06元,下降6.86%。其他收入比上年350,000.00元减少300,000.00元,下降85.71%。主要原因分析:(一)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1.当年调整工资标准;2.当年项目经费减少。(二)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州政法委减少拨入专项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勐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4,875,613.27元。其中:基本支出3,520,513.27元,占总支出的72.21%;项目支出1,355,100.00元,占总支出的27.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18年支出合计比上年支出合计5,530,876.33元减少655,263.06元,下降11.85%。主要原因:1.当年调整工资标准;2.当年项目经费减少;3. 州政法委减少拨入专项工作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勐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20,513.27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比上年2,910,126.33元增加610,386.94元,增长20.97%,主要原因分析:1.当年调整工资标准,工资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勐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5,100.00元。与上年2,620,750.00对比减少1,265,650.00元,下降48.29%,主要原因分析:专项工作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海财行字【2018】33号政法业务经费114,600.00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257,303.00元、610工作经费120,000.00元、依法治县工作经费65,000.00元;州政法委拨付反邪工作经费50,000.00元;海财行字【2018】105号平安法治勐海建设工作经费748,197.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勐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25,613.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7%。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支出5,180,876.33元减少355,263.06元,下降6.86%,主要原因分析:1.当年调整工资标准;2.当年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25,8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5%。主要用于:2013101行政运行2,735,361.00元、2013105专项业务1,190,500.0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及机构的日常运行维护,政法业务及综和治理等相关工作。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1,295.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主要用于:2080504未归口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94,504.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7,024.56元、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269.68元、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434.70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92.89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5,969.64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工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配套的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和财政配套的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等;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49,69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7%。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55,708.3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3,988.50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的单位医疗保险金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8,7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198,76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勐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4,589.64元,完成预算的42.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236.64元,完成预算的60.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353.00元,完成预算的27.5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人员范围,因此,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比预算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47,741.32元,增长129.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7,069.32元,增长215.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672.00元,增长54.2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1.单位下乡工作任务重及扶贫工作,车辆老化导致维修费增加;2.因工作要求,接待省州有关部门,及乡镇的相关人员数量增加,导致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236.64元,占64.12%;公务接待费支出30,353.00元,占35.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236.6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236.6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反邪、依法治县、扶贫帮困、宣传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35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35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法干部培训、上级相关部门检查工作,到乡镇检查工作,乡镇治保员和挂钩点村委会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勐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394.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度242,775.52元减少4,381.52元,下降1.81%,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人员范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5,897.62元、手续费364.00元、水费2,400.00元、电费2,652.51元、邮电费11,005.03元、差旅费24,35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元、工会经费25,95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91.84元、其他交通费用130,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77.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勐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777,627.27元,其中,流动资产28,422.27元,固定资产749,20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092.1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075.84元,固定资产减少39,16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72,923.00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92,9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77,627.27

28,422.27

749,205.00

0

281,000.00

0

468,205.0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05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05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7,05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所有采购都严格按照国家采购规定操作,符合采购要求。主要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都用于货物采购支出。都是通用设备,多功能一体机1台17,500.00元、打印机4台8,800.00元、激光打印机2台3,000.00元、台式计算机5台19,500.00元、便携式计算机2台11,200.00元、视频会议系统1套67,053.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项目支出990,000.00元,其中:县级财政预算安排支出1个,金额990,000.00元,详见附表(附表10-14)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项目支出已按前期预定的绩效支出目标完成,项目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节约各项开支。根据《云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规定,按照项目立项、项目资金落实、项目业务管理、项目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共性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开展了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优,详见附表(附表10-14)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中国共产党勐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认真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工作,把绩效理念融入到平安建设资金使用的全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西双版纳州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西财绩发[2015]19号)要求,规范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数1个,金额990,000.00元,详见附表(附表10-14)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尚未试点到我单位,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尚未试点到我单位。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22180216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勐海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102504204269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