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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信息公开

  • 来源 :勐海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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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5-26 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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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勐海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勐海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一)

二十、部门基本信息表(二)

勐海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和《勐海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海财预字〔20219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勐海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勐海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以及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城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逼杯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制定或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以及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5.组织制定或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以及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拟定或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协助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或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或组织制定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勐海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勐海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勐海县卫生健康局、勐海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勐海县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勐海县民政局、勐海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勐海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勐海县医疗保障局,勐海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与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勐海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间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勐海县医疗保障局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和业务综合股。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文书档案、保密、信访、扶贫、宣传、督查、政务公开、政策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指导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群团、组织人事、机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2业务综合股

1)规划财务和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医疗保障规划。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划拨。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承担县本级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筹集工作。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提出生育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县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费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牵头负责医疗保障扶贫工作。承担相应的行政审批工作。

2)医药服务、医药价格管理和招标采购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工作,协助州级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拟订或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拟订或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配合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或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或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1)立足部门职责,筑牢防控“医保网”,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向勐海县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治疗点)预拨100万医保基金,确保收治医院不因资金影响救治新冠肺炎患者。二是在门诊处方管理上实行长处方政策,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三是将2020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限延长至625日。四是执行好核酸检测每人不超过65元政策。五是实施降费、缓缴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有效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截至11月,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缓缴医保费37.15万元,其中:个人部分:6.19万元,单位部分:30.96万元,减征24月医保费用90.56万元。六是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的相关要求,压实网格单位包保责任。截至1130日,县医疗保障局入户排查境外入县人员52104人次,排查社区居民1976户次2810人次。

2)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助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是截至1130日组织到沿河社区第27网格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41次,清除卫生死角80个,铲除栏杆和墙上乱贴乱画“小广告”117张,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66处,清除垃圾647公斤,喷洒消毒药水10340平方米。二是开展工间操锻炼30余次,干部职工参与锻炼600余人次。三是开展健康知识教育、培训2次,发放宣传材料150余份。

3)压实挂包帮工作责任,坚持疫情防控和扶贫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一是向挂包村宣讲疫情防控政策及疫情期间特殊医保政策,筑牢全民抗疫的坚强防线。进村开展入户走访24次。二是帮助8户村民修补漏雨住房,看望慰问10户困难孤寡老人,发放慰问品1000元;购买扶贫产品,共计13539元。

2.认真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1)持续抓好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覆工作。2020111月,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3.02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91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0.11万人),完成州级下达参保目标任务32.60万人的101.29%

2)扎实做好生育保险工作。核算完成676人共计1149.92万元生育保险补助。

3)稳步推进医疗救助接续工作。2020111月,救助7628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207.3万元。其中,完成医疗机构“一站式”医疗救助 601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 325.73万元;收到零星医疗救助申1904人次,目前已审核批准 161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881.57万元。

3.推进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基金的收支平衡,保障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12020111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11月收入12605.63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12586.88万元,利息收入10.23万元,转移收入5.6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9万元。二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11月县域内支出10655.42万元,其中:统筹基金待遇支出4882.38万元,个人账户基金待遇支出5739.25万元,转移支出33.79万元。

22020111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11月收入22676.07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6495.62万元,利息17.81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6162.64万元。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11月县域内支出15435.7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待遇支出14953.87万元,大病保险支出462.89万元,其它支出18.99万元。

4.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一是全力抓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2020111月,组织专人深入县域内79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现场专项稽核检查工作23期,发放各打击欺诈骗保海报、折页16600余份、电视台播放1期、广播报道100余次、视频播放30次、微信发送9次、欺诈骗保案例通报2次,及时向被检查单位提出存在问题,查处违规医药机构36家(其中暂停两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支付系统3个月),查处享受不合理医保待遇4人,收缴、扣回违规基金18.35万元。

二是通过智能审核、人工复审等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按时拨付合规医疗费用。2020111月,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病历审核 25032份,查处不合理报销费用22.09万元;共收到意外伤害申请2685人次,审核通过2559人次,查处不符合规定、不予报销的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外伤审批126人次;办理特慢病审批5173人次,补换慢性病卡461人次,统筹转院2564人次。

5.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1)全面推进新时代“互联网+医保”发展模式,提升医保公共服务品质和便利性,扎实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截至11月,已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人数十万余人,已完成当年度省级下达目标任务标准30%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办理流程、手续,开通电话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业务,2020111月,电话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业务939件。

3)坚决落实手工报销30个工作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20个工作日、特慢病待遇申报及时办结的服务承诺。

4)核查异地就医清算资金按时足额拨付情况。2020111月,异地就医报销22054人次,产生总费用3456.75万元,统筹报销1323.92元,个人账户支出496.32万元。其中:门诊报销20283人次,产生总费用460.41万元,统筹报销17.92万元,个人账户支出412.32万元。住院报销1771人次,产生总费用2996.33万元,统筹报销1305.99万元,个人账户支出84.00万元。

6.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

1)扎实开展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报销工作。2020111月,全县门诊及住院就诊97.79万人次,产生总费用39490.13万元,基金支出20839.18万元,个人账户支出6247.17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就诊39.77万人次,产生费用13475.2万元,基金支付5282.75万元,个人账户支付6247.17万元。城乡居民就诊58.02万人次,产生总费用26014.93万元,基金支出15556.43万元。

7.强化“三医联动”,全力抓好“健康扶贫”工作。

一是认真排查核实,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截至11月,勐海县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9786人已应保尽保。二是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基本医保倾斜政策待遇。截至20201130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7063人次,发生医疗费用2795.44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2702.07万元,四重保障后报销费用2521.72万元,其中基本医保2059.88万元,大病报销153.82万元,医疗救助报销229.48万元,兜底费用78.54万元,个人支付273.72万元,四重保障后报销比例达90%,个人支付比例不超过10%。三是采取双管齐下的监管模式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100%审核及100%监管到位的工作目标。四是强化建档立卡贫困户慢病患者办理慢病门诊卡经办服务。截至11月,医保系统数据显示已完成3122人特、慢病审批工作。五是发放健康扶贫医保政策、医疗救助政策、特慢性病办理政策等宣传材料32000份。

8.扎实抓好医保服务工作,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

以惠民、便民为出发点,多措并举宣传参保、医保报账、异地就医、特殊门诊等医保政策,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加快推进医保政策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已向县域内社区、各乡镇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2020111月,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医保信息75期,浏览量上万条,关注人数持续增加。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至2020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25名(含参公)。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6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9.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0.33万元,下降6.1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数减少2人,人员经费减少,办公设备购置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69.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69.1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69.13万元(本级财力1,369.1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0.33万元,下降6.1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数减少2人,人员经费减少,办公设备购置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69.1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6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369.13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0.33万元,下降6.1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数减少2人,人员经费减少,办公设备购置预算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6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74万元,项目支出851.3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90.33万元,下降6.18%。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7.7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90.51万元,下降14.8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数减少2人,人员经费减少,办公设备购置预算减少。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49%,2020年预算减少88.31万元,下降16.1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数减少2人,人员经费减少。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1%,比2020年预算增加1.62万元,增长3.2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办公费5.3万元,比2020年增加3.0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29%,比2020年预算增加6.67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4月退休人员增加2人,退休费增加。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21%,比2020年预算减少10.49万元,下降90.5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4个,安排851.39万元,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经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保险费经费、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医疗补助资金、离休干部医疗保险费补助资金等开支。比2020年预算增加0.18万元,增长0.0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731.99万元,比2020年增加27.6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6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3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6.7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3.9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9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89.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工伤保障、生育保险、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0.7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10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15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8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1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3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印刷费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手续费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维修(护)费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会议费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培训费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会经费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退休费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医疗费补助85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51.39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2.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8.77万元,下降75.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组团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140人次。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继续开展勤俭节约,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原因是我单位无车辆编制无运行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申报项目4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4个,涉及金额851.3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2021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474.64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城乡居民公平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保险费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57.35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城乡居民公平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医疗补助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4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给予勐海县符合中组发〔200213号文件和省8.13”意见规定的退休干部共计18人个人账户医疗补助。

离休干部医疗保险费补助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17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我县地方财政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及按西办发(20004号文件纳入地方财政负担的企业离休干部的医疗管理和费用结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52.92万元,比上年减少8.87万元,下降14.36%,减少的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2人,人员经费减少,办公设备购置预算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82214076300111

勐海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526043441795.xlsx
勐海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勐海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勐海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