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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勐海县“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来源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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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2-08-25 06:22

  

关于印发《勐海县“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    治理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云环202221《云南省“十四五”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计划》要求现将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请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

                  2022428

 


勐海县“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云环202221《云南省“十四五”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计划》要求,加快补齐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置短板,紧扣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净、绿、美目标,高质量完成国家、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任务,高标准实现我县村村美起来目标,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立足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省、州、县关于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改善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目标,聚焦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庄清洁行动、村容村貌提升,巩固历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整治水平,打造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环境优雅、美丽宜居的现代乡村,为加快我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推进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设美丽勐海奠定坚实基础。 

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以勐海县乡镇组织实施的村庄规划为切入点,科学编制勐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勐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工作任务,做到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相结合,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 

  2.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在确保全面完成任务前提下,根据村庄分类布局情况,鼓励各乡镇根据资源禀赋气候、地形地貌、经济发展水平、风土人情等条件,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实行一村一策、一域一法,一切从实际出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3.村民主体,多方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和自主管理意识,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 

  4.立足实际,突出特色。根据村庄布局、地形地貌、人口规模、经济水平、环境敏感程度等特点,选择适宜各乡镇自然村的污水收集和治理模式 

  5.持续推进,健全机制。坚持建管用并重,形成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体系。注重质量,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胜。坚持上下联动,突出齐抓共管。 

二、治理目标

勐海县行政村共85个,2021-2025期间规划完成治理总目标13,治理率达26%,其中:新增收集处理行政村2个,收集处理率达7%

治理目标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备注

新增治理行政村数(个)

2

2

3

3

3

 

累计治理率(%

13

15

19

22

26

 

其中:新增收集处理行政村数(个)

0

1

1

0

0

 

累计收集处理率(%

5

6

7

7

7

 

 

治理计划

12021年完成3个行政村治理。在勐遮镇曼恩村委会9个村小组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勐海镇景竜村委会5个村小组建设纳管,生活污水由县污水处理厂统一收集处理;西定乡南弄村委会6个村小组完成资源化利用。
    22022年完成2个行政村治理。在西定乡暖和村委会14村小组完成资源化利用;布朗山乡班章村委会3个村小组完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32023年完成3个行政村治理。在西定乡曼迈兑村委会完成2个村小组、勐往南果河村委会3个村小组建设集中式处理设施;西定乡旧过村委会6个村小组完成资源化利用。

42024年完成3个行政村治理。在布朗山乡曼囡村委会完成8个村小组、打洛镇勐板村委会完成9个、打洛镇曼夕村委会完成5个村小组资源化利用。

52025年完成3个行政村治理。在勐满镇关双村委会完成6个村小组、勐阿镇贺建村委会完成5个村小组、勐宋乡蚌冈村委会完成7个村小组资源化利用。

62022年完成边境小康村下辖48个村小组生活污水处理。

72023年完成边境小康村下辖56个村小组生活污水处理。

以上规划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或争取到重大项目,可适时调整目标点位。

三、收集模式与要求

(一)分类原则

规划区域内的所有自然村,应按照纳管型村、集中型村、分散型村进行分类。

纳管型村距离城镇3km范围内,人口集中,地形和施工条件都满足输送污水至污水处理厂的农村地区。

集中型村单个村庄收集或相邻村庄距离小于2km,可以建设管网统一收集、统一处理的农村地区。一般日产生污水量不小于5m3,可分为单村集中和连片集中两种类型。

分散型村住户分散、地形条件限制等因素难以统一收集、统一处理的农村地区。一般日产生污水量小于5m3

(二)村庄类型与模式选择

根据村庄类型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 953-2019)选择相应收集、治理模式。

1)纳管型村模式选择

纳管型村宜采用雨污分流的收集模式,污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标准按照已建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

2)集中型村模式选择

集中型村根据排水方式、排入水体敏感程度的不同,排放需要执行的标准不同,因此选用的收集模式和治理模式也有所区别。

集中型村出水直接排入湖泊等封闭、半封闭环境敏感区水域,应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 953-2019)一级A标准,需采用雨污分流的收集模式和强化治理模式。

集中型村出水直接排入类功能水域,应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 953-2019)一级B标准,需采用雨污分流的收集模式和常规治理模式。

集中型村出水直接排入类功能水域,应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 953-2019)二级标准,可采用雨污合流的收集模式,治理模式可采用简单模式或常规模式。

集中型村出水直接排入村庄附近池塘等环境功能未明确水体,应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 953-2019)三级标准,可采用雨污合流的收集模式和简单治理模式。

集中型村出水间接排放,应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 953-2019)三级标准,可采用雨污合流的收集模式,出水优先资源利用,治理模式可采用简单模式。

3)分散型村模式选择

分散型村出水直接排放,应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 953-2019)三级标准,可采用雨污合流的收集模式和简单治理模式。

分散型村出水间接排放,应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 953-2019)三级标准,可采用雨污合流的收集模式,出水优先资源利用,治理模式可采用简单模式。

四、处理模式

治理模式选择主要考虑因素进水水质条件出水水质标准土地条件地形地貌

(一)简单模式

主要适用于经济条件较差,居住较分散的山区、偏远农村,干旱缺水、高寒地区的农村以及有大量农田可消纳治理后污水的农村。该模式主要包括以下组合技术:(1)旱厕+粪尿资源化;(2)化粪池/厌氧发酵池;(3)化粪池稳定塘/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4)厌氧一体化设施。

上述模式出水水质基本可满足三级排放标准,当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系统运行稳定的情况下,也可以达到二级排放标准。

(二)常规模式

主要适用于经济一般或较好,环境要求较高的农村地区的集中式污水治理。该模式主要包括以下组合模式:(1)预处理厌氧池人工湿地/稳定塘/土壤渗滤等,(2)预处理生物稳定塘/强化人工快渗人工湿地,(3)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池/SBR/氧化沟/生物滤池等,(4)一体化设施。

上述模式出水水质可满足二级排放标准的要求,系统运行良好的情况下,出水可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

(三)强化模式

主要适用于水环境保护要求高的农村地区,如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湖库集水区等执行相对严格标准的区域。该模式主要包括以下组合模式:(1)预处理A2/O组合模式;(2)预处理生物接触氧化池/SBR人工湿地/土地渗滤组合模式。

该模式出水水质可满足一级A排放标准的要求。

五、职能职责

勐海县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人居办)负责监督指导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本办法。

勐海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做好各乡镇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绩效考核打分对推进滞后或因主观原因治理效果达不到预期的乡镇农场进行通报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适合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的村寨予以支持配合做好监管

勐海县财政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按照程序规定下达各类专项资金指导各乡镇农场做好预算编制强化资金绩效管理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水质监督性监测及参与考核评估工作。

勐海县农业农村局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相结合,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加强优化村庄规划管理,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推进“厕所革命”,整治提升村容村貌。

勐海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乡镇农场做好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用地审批

勐海县发展和改革配合做好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维、项目立项相关工作。

各乡镇(农场):负责“十四五”期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和计划,组织实施建设工作;落实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管理制度,完善设施台账资料,对纳管情况、排污管网建设以及设施运行情况,应当记录并保存完成;建立完善污水管网的巡查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污水管网破损或堵塞,立即安排修护,保证管网的完好畅通,并做好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各村民委员会(社区)负责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具体实施工作,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维纳入村规民约中,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有效运行。各村民委员会(社区)主要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员。对本村(社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负总责,组织研究决定运行维护管理的各项事务、设施管理人员的人选和补贴,定期组织检查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落实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人员的补助和设施的运行维费用,配合上级对本村(社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检查评估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各地党政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一线指挥,亲自研究部署,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督促抓好落实。要强化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地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村级组织负责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同配合。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做好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统计上报等工作。各责任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发挥部门优势,整合项目资金,加强人员配置,同向精准发力,合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各负其责,主动参与,积极而为,形成横向纵向“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导考核 。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进行年度检查、验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地年终工作绩效考核。各乡镇也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作常态化督导检查、考核评价机制。 

  (四)加强宣传报道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通过宣传画、宣传标语、倡议书、宣传车、公众号、微信群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建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通过举办各级各类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工作推进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学习交流先进做法,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 

  (五)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发挥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卫生县城(乡镇)创建,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将村庄环境卫生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提升农民群众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六)强化资金投入保障 统筹用好中央和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力度,争取将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