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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犬只栓养管理

留言时间 /2022-03-06 02:50 受理时间 /2022-03-15 05:59 浏览量/6451 审核状态/发布 公开状态/公开

目前,一部分养犬户对饲养犬只未进行拴养,犬只随意流窜,存在犬只伤人隐患,特别是城郊,由于缺乏管理,此现象较为普遍。并且养犬户认为只要犬只不伤人,不栓养是“天经地义”的事。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城郊犬只拴养的宣传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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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2-03-15 05:58 回复人/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状态/发布

您所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城郊犬只拴养的宣传和管理的问题已收悉,非常感谢您为建设美丽勐海进言献策,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现我县已出台《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城区养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并由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勐海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散养、放养流浪犬专项整治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将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不定期的对我县县城区以及城郊内的散养、放养流浪犬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将会联合县委宣传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对规范犬只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社会责任感,使市民做到文明养犬、卫生养犬,加强养犬居民自律。坚持做到社区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和网格管理员入户宣传,将宣传资料及时发放到养犬户手中,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普及养犬注意点。 三是加强媒体舆论宣传。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提升养犬人法制和公德意识,共创和谐舆论环境;并在网络上公布养犬必备条件、养犬办证、免疫规定、办理程序、违规养犬处罚规定等资料,供群众下载使用。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违法饲养犬只的查处力度,对违规养犬的坚决予以查处,对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或者放任恐吓他人、驱使伤害他人的,对责任人予以处罚;强化日常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和市民反应响强烈的问题,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管理,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日常整治工作,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并定期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并建立长效机制。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宝贵意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