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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费非公摊问题

留言时间 /2023-08-05 10:26 受理时间 /2023-08-09 06:24 浏览量/3061 审核状态/发布 公开状态/公开

我们是金沙河小区的住户,小区物业公司每年收取我们每户公摊水电费220多元,但从不出示他们缴纳给水投公司,电业公司的发票。我们认为这家公司在物业费居高的情况下,即使要强行收取公摊水电费也应该是实缴实收,也就是他们上交了多少就平摊给住户多少,而不是现在物业想收多少就收多少,这有为公德常理,属于乱收费,期盼有关部门出面给于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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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3-08-09 06:24 回复人/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状态/发布

网民您好:留言收悉,经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第一,金沙河畔一期共计14栋,35个单元,1160户。金沙河畔一期,系由“勐海龙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服务。第二,一期住户水电公摊金额,是以整年度核算一次,再分摊到1160住户。第三,每个住户承担水电公摊的依据,是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约定,依据业主户型不同、栋别设置电梯数量不同等因素,每个业主住户承担的水电公摊费用也不尽相同。其每个住户承担公摊水电的金额、计算方式等信息,已经在金沙河畔一期(小区)的龙驰物业管理公司办公地点的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李先生对上述内容及计算标准,有权到小区内的勐海龙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查询核实《物业服务合同》及《水电公摊费公示信息》。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