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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2021-06-26 11:31 受理时间 /2021-08-30 02:38 浏览量/10573 审核状态/发布 公开状态/公开

不要受虚荣心的道德绑架了,我知道征地的款项应由征地单位出资的,也接受到了国家的资支助!建设楼房了吧!钱不够了吧, 无法赔偿的资金了!所以想赖账并找到了你们!不要受虚荣心作祟和吹捧了!陷我们的农户于水深火热之中吧!(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这句话是对为富不仁的人讲的,对农民就是道德绑架啦!)搞捏是给我们农民(民不聊生)的讨生活!就这样的虚伪正义,就更难于说的过去了!这些小人老师以为就近技高一筹吗?在我的面前,就都是写跳梁的小丑而已,小把戏!把我家人说信得死死的,学校在好,也没必要坑这些辛苦了一辈子的人啊?为何使他们的工作地方就要受保护,对农民的讨生活的地就要勒索,敲诈,哄骗呢?就因为他们是老师??(那他们就太道德败坏了!)我心里的意难平喽,休想草草了了的平复此事!政府为了做成事不讲道义的不公,学校为了,尽快完成自己的扩建,办事不讲仁义,农民么就更是无力征讨自己的利益了!(我实在不爽,过的如此狼狈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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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1-08-30 02:38 回复人/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状态/发布

王志林先生,您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勐海县第一中的教学环境较差,为了全县的教育事业发展大局,急需通过提升改造来完善教学设施、改善学校环境。我县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勐海县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开展的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勐海县第一中学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房屋征收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属于公共利益建设项目范畴),因此是政府行为而不是市场行为,由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组织与实施,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该项目房屋征收是在对被征收人进行公平合理补偿的前提下进行的,征收的补偿标准也远高于被征收房屋目前的市场价值,所以不存在不保护群众利益的情况。当然,我们在后期的征收工作也中会更多的考虑到你们的利益问题。感谢您对我们征收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也将一如既往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稳步推进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也请您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如需详细了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可以到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咨询。再次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