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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9号)

  • 来源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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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12-01 05:13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县食品生产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勐海勐宋家家购超市经营的粮家白酒

(一)勐海勐宋家家购超市经营的粮家白酒,经检验,酒精度不符合规定。

(二)经查,勐海勐宋家家购超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之后,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将检验报告送达,做了现场检查笔录,告知勐海勐宋家家购超市相关情况,要求整改并积极配合调查。勐海勐宋家家购超市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且未收到“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相关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