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内容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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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11-27 05:43
海政办函〔2020〕90号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内容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
现将《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内容管理的通知》(西政办函〔2020〕117号)转发给你单位。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和外链安全评估。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内容管理的通知
西政办函〔2020〕117号
办、局,中央、省属驻州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州政府网站(部门窗口)、政务新媒体不断出现“内容严重错误”“栏目不更新”等问题,对全州政务公开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为遏制此类情况,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内容管理,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经州政府办公室研究,对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信息发布前审核,开展不更新栏目和网站外链自查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发布前核校工作,用好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后台的内容检测功能,切实减少信息内容严重错误情况,于2020年11月25日前,对本单位网站(窗口)不更新栏目和外链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结果调整栏目设置,对外链进行安全性评估。依据最新的政府网站监测标准,外链网站中的所有内容和栏目都属于监测范围,各单位要评估外链网站的安全性、空白栏目、内容更新频率等情况,凡在监测中有风险的,建议在转载相关内容时不作外链,直接复制发布相关内容。各单位请于11月25日18:00前,将外链评估情况列表报州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科(可通过政务公开微信工作群报送)。
二、加快问题整改工作速度
州级第三方监测机构将在每个工作日对所有政务公开平台进行1次监测,结果由州政府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科发至全州政务公开微信工作群(发布时间原则上不晚于当天上午12:00)。各单位要及时查收监测结果并进行整改,完成后在微信群中报告。州级第三方监测机构将于当天16:30前,对全州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并反馈结果。未完成整改工作的,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将发出书面督办通知,并在季度通报中通报批评,计入年度考核成绩。
三、加强责任追究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明确政务公开平台内容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问题来源可溯,问题责任可追。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将按照州委、州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条款,向有权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2020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