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 2016年度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7-02-24 05:54
海政办发〔2017〕27号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
2016年度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办、局:
《勐海县2016年度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
勐海县2016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考核办法(试行)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办发〔2016〕37号)、《中共勐海县委办公室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办发〔2016〕99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11个乡镇人民政府;
(二)勐海工业园区管委会、黎明农场管委会;
(三)县政府办、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和科技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政府外事办、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审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扶贫办、县档案局、县地震局、县移民开发局、县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县农垦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招商合作局、县政府新闻办、县森林公安局、县信访局、县供销合作社。
二、考核内容
2016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日常测评与年终考评、自查自评与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检查。日常不定期对考核对象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网上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并限期整改。
(二)自查自评。各考核对象对照《中共勐海县委办公室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办发〔2016〕99号)、《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海政办函〔2016〕51号)及考核办法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和自查评分表,按要求报送县政府信息综合室,并收集整理好有关痕迹资料。
(三)实地核查。对考核对象进行抽查,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调阅卷宗等方式,进行实地核查,对核查单位进行打分。
四、考核分值
考核总分为100分。
五、考核要求
(一)州级综合考核定于2017年2月28日启动,届时将抽取我县部分单位进行实地抽查考核,请各单位准备完善相关台账资料。勐海县2016年度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考核工作,计划于2017年2月底以书面考核和实地抽查的方式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尽快完善台账资料。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查缺补漏,完善相关考核资料,做好迎接考核的工作准备。
联系人及电话:高天英,5122428。
六、本办法由县政府信息综合室负责解释
附件:勐海县2016年度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