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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奖励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 个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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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6-09-02 05:12


关于表彰奖励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黎明农场党委和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长期以来,县委、县政府一直将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突出地位,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大力倡导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全社会共同重视、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积极探索边疆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新途径,着力推进教育现代化,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逐步实现教育均衡发展。期间,全县各单位部门、广大教育工作者以对党、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记宗旨、不辱使命,顽强拼搏、扎实工作,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扎根基层一线、献身教育事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支持勐海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建设。因此,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工作,推进教育事业长足发展,拟对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15个先进集体,何北、岩帕等10名先进个人,肖明华、赵琴等10名优秀校(园)长,县民中、县幼儿园等15所先进学校,宋改明、玉汪腊等12名艰苦贫困一师一校点先进教师及515名教学质量提升教师、101名优秀班主任、5个支持教育事业的社会爱心人士和企业进行表彰奖励,现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表彰单位和表彰个人有异议或举报的,采用书信、电话等方式向县教育局党政办公室反映情况。用书信反映情况的应署上工作单位和姓名。

举报电话:5125138

电子邮箱:mhxjyjxf@126.com

   

附件1.勐海县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doc

附件2.勐海县优秀班主任名单.xlsx

附件3.勐海县教学质量提升奖名单.xlsx



 勐海县教育局

 201691


勐海县教育局党政办                                 20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