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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勐海县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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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9-12-23 06:02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河库渠管理与保护工作,依法依规对河道堤防的管护,保障河道行洪及堤防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湖功能,根据《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示的督办通知》(云河长办督〔201971)和《西双版纳州河长制办公室转发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西河长办发〔201923)文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勐海县水务局周密组织划定工作,现已完成澜沧江勐海段勐海县流沙河、南果河、南阿河、南览河管理范围划定,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已通过部门评审。现将划定成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5条河管理范围划定基本情况

       (一)澜沧江。根据《景洪电站库岸线(西双版纳州境内)保护利用管理规划》涉及我县境内长度43.89公里(澜沧江右岸临水控制线)岸线为保护区。

       (二)流沙河。流沙河全长95.11公里,分5段进行划定。管理范围划定后水生态空间7039.15亩,其中水域空间2625.65亩,岸线空间面积4413.49亩(左岸2267.06亩,右岸2146.44亩)。

       (三)南果河。南果河全长72.12公里,分7段进行划定。管理范围划定后水生态空间6064.4亩,其中水域空间1940.3亩,岸线空间面积4124.1亩(左岸2117.5亩,右岸2006.6亩)。

      (四)南阿河。南阿河全长28.48公里,以1段进行划定。管理范围划定后水生态空间1272.68亩,其中水域空间321.03亩,岸线空间面积951.65亩(左岸467.87亩,右岸483.78亩)。

      (五)南览河。南览河全长129.36公里,分4段进行划定。管理范围划定后水生态空间9554.0亩,其中水域空间5713.5亩,岸线空间面积3840.5亩(左岸3428.1亩,右岸412.4亩)。

         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如下活动

     (一)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二)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等.

    (三)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在河道内清洗装储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四)在有山体滑坡、崩岸、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山区河道河段从事开山采石、采矿、开荒等危及山体稳定的活动。

        三、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下列生产建设活动须经县、州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审查同意

    (一)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

    (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等活动。

        四、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监督电话:0691—5123864

 

附件:1.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批复

2.澜沧江勐海段流沙河、南果河、南阿河、南览河管理范围划定图


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批复.pdf

澜沧江勐海段、流沙河、南果河、南阿河、南览河管理范围划定图.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