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关于增加自境外偷越国(边)境进入我县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内容和奖励金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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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10-12 02:42
中共勐海县委 勐海县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28号 勐海县关于增加自境外偷越国(边)境进入我县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内容和奖励金的通告 当前,新冠疫情在境外蔓延,为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攻坚战,坚决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倡导全县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发现和举报涉边违法犯罪线索,特别是组织运送引带偷越国(边)境犯罪、走私、贩毒等涉边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线索,对举报或抓获扭送的群众给予奖励。 一、举报以下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每起奖励5000元,现场抓获扭送的每起奖励1万元: 1.开挖、利用地下通道、地下涵洞或抵边建筑暗门、暗窗、暗道、暗洞等实施偷越国(边)境、走私、贩毒等犯罪的; 2.破坏、翻越边境拦阻设施实施犯罪的; 3.值守、执勤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实施犯罪的。 二、发现边境一线有人为开挖地下通道、地下涵洞、暗门、暗窗、暗道、暗洞及边境物理拦阻设施、技防设施人为损坏等情况,并立即向乡镇、农场前线指挥部和公安机关报告的,每发现并报告1起奖励500元。 三、举报“绕关避卡”的组织、运送、引带者的,经查证属实,每起奖励3000元,抓获并扭送的每起最高奖励5000元;涉及第一条犯罪的,按第一条奖励。 四、举报走私、贩卖毒品线索,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每立案1起奖励2000元。 五、举报境外人员非法进入我县的,经查证属实,属“三非”人员的,每起奖励1000元,抓获并扭送的每起最高奖励3000元;涉及组织运送引带偷越国(边)境犯罪、走私、贩毒等涉边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线索5000元,抓获并扭送的每起最高奖励10000元。 六、举报边境沿线藏匿摩托车等运送车辆线索的,经查证属实,涉跨境违法犯罪的,每辆奖励500元。 举报本村及周边村寨人员涉组织、运送、引带者的,经查证属实,每起奖励3000元,抓获并扭送的每起最高奖励5000元;涉及第一条犯罪的,按第一条奖励。 七、举报在我县为欲偷渡人员提供藏匿地点线索的,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奖励2000元。 八、本办法奖励对象为除公职人员以外的所有人员。若出现多人举报同一犯罪、同一违法行为的,对首名举报人予以奖励。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 九、举报方式和电话:您可拨打110报警电话、到当地派出所或通过云南公安12110短信报警平台举报。 勐海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