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中共勐海县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1-10-20 09:18

中共勐海县委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9日至4月10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对勐海县委进行了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回头看”。2021年5月18日,州委巡察组向中共勐海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是勐海县委高度重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对照州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以县委文件下发至各乡镇农场和部门单位,高位推动整改落实。二是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和其他常委、有关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管,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和其他县级领导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分层分级落实整改责任。三是用好问责利器,加强整改落实日常监督,既督整改任务、进度、成效,又查整改认识、责任、作风,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不断提高整改实效。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在抓精准精细上下功夫,全面拉网式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做到举一反三、精准发力,强化问题整改质量。五是抓好巡察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效衔接,在学习中提高整改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在教育中提振干事创业、狠抓整改的精气神,在学史力行办实事中强化整改力度,推动学习教育与整改工作双融合、双促进、双提升。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巡视巡察和各类专项检查整改存在的问题

1. 关于中央第十巡视组巡视云南省反馈意见涉及西双版纳州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解决问题、改进提升、凝聚共识、推动发展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州委、县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能力建设结合起来,与全县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地见效,确保涉及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严格压实整改责任,坚决扭住问题不放,持续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跟踪督办和考核问效,确保问题一个不留、一个不漏。三是加强过程监管和检查,对整改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材料代整改、以会议代整改等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倒逼工作落实。

2. 关于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整改情况

(1)关于“基本农田保护不力”的问题。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勐海县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保护责任,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划定质量不高图斑进行核实调整,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的勐海县基本农田划定目标任务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目标任务。我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为109.479万亩,2017年划定109.5001万亩,重大项目建设占用及补划后我县落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09.5005万亩;2019年上级下达勐海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目标为15327亩(其中城镇周边900亩),我县划定面积15379.5亩(其中城镇周边906.94亩)。

(2)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矛盾凸显”的问题。

按照省、州部署和“三上三下”要求,做好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动态衔接,按要求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实现生态保护红线与自然保护地的重合。根据自然资源部反馈的最终数据,红线面积调整为1738.51平方千米,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32.39%,生态保护红线矛盾得到缓解。

(3)关于“矿产资源管理混乱”的问题。

一是将46个非煤矿山纳入转型升级,关闭矿权13个,将5个矿权整合为3个(待省级审批),发放安全许可证5个,完成省州41%工作任务。二是积极引导矿山企业淘汰落后设备及生产工艺,完成14家非煤矿山企业有色金属采选行业发展粗放和污染严重问题的整改验收工作。

(4)关于“政府主导随意调规,土地利用率偏低”的问题。

一是调整充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强力推进处置工作。按照已印发的2021年度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方案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全面清理排查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情况,逐宗分析原因,明确处置措施,有针对性实施处置工作。二是制定《勐海县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召开勐海县“批而未供”工作推进会,扎实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全县清理出2009—2017年批而未供土地1611.966亩,省级下达处置任务700亩,完成795.5055亩;清理出2009—2017年闲置土地500.2365亩,省级下达处置任务200.0946亩,完成处置490.347亩。三是目前正在开展全县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自查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挂牌督办机制,对工作推进缓慢、处置不力的严肃问责约谈。

(5)关于“麻木松懈,违法违规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

对全县16项在建重点工程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出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1项,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4项,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项,未办理土地使用证2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1项,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5项。目前,已约谈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5人,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5份,相关企业正在全力完善前期手续。

(6)关于“监管责任缺失,漏洞多、风险大”的问题。

针对勐海建有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缴未缴土地出让金问题,已下发催缴通知书6次,约谈该公司负责人3次。但因企业内部股东纠纷未解决,导致该公司至今未缴纳出让金。4月29日当事人提起上诉,该案件于7月9日由州人民法院审理,未当庭宣判,待州人民法院审结后继续催缴。

(7)关于“‘两违’问题查处整改不力”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勐海县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全县“两违”专项整治3年攻坚行动,对县城区主要道路和小区私搭乱建、彩钢瓦等开展拆除综合整治,共拆除遮阳棚、雨棚770户,拆除私搭乱建594户9871平方米,清理拆除后建筑垃圾665.5余吨。针对县城规划区内的存量57户违法建设户,待兴隆建材市场建成后,将采取分批次、分区域、网格化推进的方式引导至市场经营,并按要求拆除违法建筑物。兴隆建材市场已于2021年5月13日获州人民政府批复,供地前期工作已完成,预计今年10月份能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针对2016—2018年度涉及违法占地116个违法图斑中未完成整改的37宗违法图斑,目前已整改销号4宗,剩余33宗正在分类处置。

(8)关于“‘两污’治理滞后”的问题。

一是加快城乡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启动实施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县城餐厨垃圾处理场资源化利用设施、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收集转运一体化设施建设等“两污”设施项目。二是加大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投资5000万元,完成17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9)关于“州自然资源局对林草局实施‘统一领导和管理’的要求没有落到实处”的问题。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兼任县自然资源局班子成员事项,县委组织部于2020年12月29日向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作了书面沟通,需待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安排后方可完成。

3. 关于省委常规巡视整改情况

2020年7月31日至9月19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勐海县开展了常规巡视,有5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1)关于“担当不足、作为不够,缺乏久久为功的定力”的问题。

一是调整双塔国际商铺柜位规划,完成双塔国际项目人防工程存在问题的整改,防空地下室按要求停止使用,人防工程相关设备已安装完成,正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待省人防办的检查验收通过以后即可开展项目综合验收。二是针对祥和小区保障房建设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加快项目推建设进度,祥和小区保障房室内外装修和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正有序推进。截至目前,总工程量完成约85%,争取在2021年9月30日前全部完工。三是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一户一方案,做好对县一中改扩建区域内尚未签订协议户的群众工作。该项目拟征收房屋25户,已签约18户,未签约7户。对于已签约18户,发放安置补偿资金1975.75万元,拆除房屋面积约2210平方米,各项工作均已完成。未签协议的7户目前正在积极进行走访。

(2)关于“两违整治领导不力,推进缓慢”的问题。

茗圣庄园已拆除整改到位。通过举一反三,对勐海县城至勐混路320省道路段沿线“两违”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共核查发现“两违”建筑39宗150.30亩。2021年1月19日至30日,对摸排核查出的39宗“两违”建筑,均下达了《“两违”违法认定书》《限期整改催告书》,签订自愿拆除承诺书31份。截至目前,已拆除35宗,未拆除4宗。

(3)关于“机构改革只完成‘物理融合’,‘化学反应’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印发《勐海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已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编制设置方案。二是文化市场领域、市场监管领域和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已调整到位,并正常开展执法工作。

(4)关于“三条红线划定有交叉重叠”的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将林业保护和利用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工作,解决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林业规划中地类不一致的问题。目前,4个重大课题专题研究已基本完成。按照国家和省级工作时序,2021年底前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审批工作。二是按照“三上三下”要求,分别于2019年12月、2020年3月、2020年4月上报评估调整成果,按照国家和省级技术审查反馈意见和最新调整规则,于2021年2月对评估调整成果进行了修改完善。根据自然资源部反馈的数据,红线面积调整为1738.51平方米,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32.39%。全县共调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人工商品林等各类矛盾154.82平方千米,解决生态保护红线与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交叉面积比例61.89%。已按要求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了自然保护地包含在生态保护红线内。

(5)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成立勐海县财政借垫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清理财政对外借款方案及财政往来款消化方案,加快化解和收回财政对外借款。对未清理收回的县本级财政专户资金对外借款14449万元,截至目前,化解2003万元,已完成年度消化任务。二是针对未清理收回的财政周转金对外借款1488万元,截至目前,化解795万元,其余693万元对外借款正按清收计划稳步推进。三是针对海路佳苑建设项目民用防空地下室建设单位因资金断裂没有复工的问题,已将该项目列入烂尾楼整治工作计划,通过协调金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企业与业主对接沟通,项目各业主已共同筹集出人防工程和消防工程施工收尾资金,目前人防设备安装工程已基本完工,建设单位正在对接处理土建部分水电及消防管道功能问题整改,9月30日前完工。

4. 关于州委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整改情况

关于“‘两违’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县城规划区内的存量57户违法建设户,待兴隆建材市场建成后,将采取分批次、分区域、网格化推进的方式引导至市场经营,并按要求拆除违法建筑物。兴隆建材市场已于2021年5月13日获州人民政府批复,供地前期工作已完成,预计今年10月份能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州委第四巡察组民生领域(人居环境等)专项巡察新发现的主要问题

1.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准备不足。

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历史逻辑、历史阶段,健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体制机制,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通过县委常委会学习、研究部署乡村振兴相关工作4次,举办乡村振兴为主题的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102人。二是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勐海现场办公会精神,及时成立“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加快编制《勐海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扎实做好乡村改革、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文化、乡村治理等工作,不断推动“三农”工作中心平稳转向乡村振兴,着力解决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计划创建乡村振兴示范乡镇3个,精品示范村17个,美丽村庄60个。三是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全省“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管理,积极向上级争取加大资金和项目的倾斜力度,不断推动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330多公里未硬化农村公路已入库,目前正在开展施工图设计;州级下达2021年建设计划任务30户以上通硬化路自然村共13个40公里,预计投资5200万元,现阶段正在开展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工作,计划2021年底组织实施。四是加大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力度,110千伏象山输变电工程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等相关前期工作,供电部门已上报线路走向路径请示,待批复后将开展后续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220千伏勐混输变电工程项目已纳入项目储备计划,计划2022年开工建设。

(2)大气污染治理效果不明显。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安排,对上级来文做到第一时间学习,切实增强落实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相关内容5次、听取汇报5次(大气污染治理2次)。健全公文收发文制度,严格执行批办、督办等工作流程,确保文件时效性,确保及时贯彻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工作组织机构,建立完善“日通报、周例会、月调度”的工作机制,累计召开专题会议18次,听取和研究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针对秸秆焚烧、扬尘治理等工作分别约谈12个乡镇农场及有关部门3次;对烧烤油烟、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空气自动站等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6次;安排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费200万元,有力保障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大气污染整治工作。三是突出重点领域。严禁垃圾秸秆焚烧,督促各乡镇农场整改火点287个;加快推进秸秆多元化综合利用,共综合利用甘蔗秸秆47742吨。严禁道路、施工扬尘,累计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36份,发现问题60项,督促限期整改55项,查处案件15起,处罚金额50万元。严禁烟油直排,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912家,安装率100%;下达责令整改90份,责令停业21份,完成整改101家;立案查处餐饮油烟直排违法案件17起,已结案16起。严格管控物料堆场堆放,完成覆盖裸露土地1200亩。严格管控炉窑烟气排放,淘汰燃煤锅炉7台,发现环境违法行为3个,立案查处3家,处罚金45万元。严禁森林用火,发放户主通知书5.2万份,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演练21次,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宣传培训会议369次,收缴火种582个,完成出入山扫码登记18786人次、车辆1369辆次。严格加强人工增雨降尘,共开展人工增雨作业48次,发射火箭弹155枚,空气质量提升至优级,森林火险气象等级由三级降至二级。四是积极应对污染天气。截至8月19日,勐海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9%,出现轻度污染7天,同比2020年同期轻度污染天数减少13天,优良率上升6.1%。

(3)人居环境治理标准不高。

一是全面推进生活垃圾治理。扎实开展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压实网格化单位职责,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落实“门前五包”责任,重点抓好城镇建成区、交通沿线、水域岸线、村庄等重点区域垃圾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整治完成城镇建成区垃圾点位372个318.4吨、交通沿线垃圾点位4818个207.6吨、水域岸线垃圾点位139个114.3吨、村庄垃圾点位7个11.9吨。针对格朗和乡帕沙村生活垃圾堆放不规范问题,已对垃圾堆放点进行封闭,并张贴告示,严禁村民在该处倾倒垃圾;沙河小镇工地清理裸露垃圾量约8吨,已经全部清理完成。二是推进污水治理工作。组织编制《勐海县农村生活污水经济高效治理模式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省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项目,已入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认真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申报工作,将勐往乡坝散村委会等村(居民)小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列入《勐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下一步积极谋划项目申报。针对南海河城区段两岸有79个污水直排口问题,已于2020年12月实施易涝点雨污管、沿河截污管及易涝点排水沟渠改造工程,包括象山路至曼袄河(至茶厂宿舍区位置)及帕宫河(至茶厂临时市场位置)沿河截污管。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开展零星收尾工作。三是大力整治私搭乱建、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五加一”联合执法,重点对城区镇区内主、次干道、集贸市场及城乡结合部开展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排乱倒、乱搭乱建集中整治行动,共取缔违规占道经营2015户、流动摊点3398余起、马路市场流动摊点3403余起;针对占道经营行为处罚31起,罚款3110元。积极整治城区主次干道乱停乱放现象,整治乱停车行为9起,罚款450元,规范三轮车、摩托车、电瓶车停放312余次。四是加大“两违”整治力度。针对勐海县城至勐混路320省道路段沿线39宗“两违”建筑,下发《“两违”违法认定书》《限期整改催告书》39份,签订自愿拆除承诺书35份。截至目前,已完成拆除35宗。五是加大改圈力度。大力推进农村“七改三清”行动,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加快推动集中养殖工作。结合“万吨水泥进农村”工程,不断推进人畜分离,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六是加快推进“厕所革命”。下发《勐海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排查的通知》,摸排全县录入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管理平台的户厕4517座,发现问题户厕301座,完成整改290座。曼贺勐村民小组公厕“铁将军”把门、曼弄老寨村民小组公厕污水溢流问题已整改完成;针对兴城社区第九居民小组仍然使用旱厕的问题,积极推进黎明农场旱厕改造,督促拆除危险旱厕7座,改造2座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改造农场旱厕。

2. 党委落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方面

(1)总揽全局不到位。

一是严格落实《中共勐海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强化县委牵头抓总能力,加强对人居环境等工作谋划力度。今年以来,常委会研究谋划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工作6次,听取工作汇报3次;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1次。二是针对黎明农场糖厂“废水深度治理环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已制定处置方案3个,后期将根据方案逐步推进。三是州生态环境局勐海分局已于2019年将打洛镇勐板垃圾热解站资产划拨至打洛镇政府,交由打洛镇政府使用,主要用于处理生活垃圾。现因电力设施故障打洛政府正在组织紧急抢修,待恢复通电后,将组织第三方开展检修,并投入使用。

(2)高位推动专项行动不够。

一是健全完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会议和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勐海县2021年坚决打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翻身仗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全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二是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重要议题,听取基础设施、市政工程项目推进情况汇报3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严格落实《勐海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评估办法》,推进领导干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大比武”等考评制度,开展“五面红旗”评选,推动形成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共开展评比活动4次;发布“红黑榜”6期,发布“红榜”村(居)民小组539个,“黑榜”村(居)民小组381个。四是将《勐海县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压实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职责,检查发现问题81个,整改8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五是快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建项目,实施勐遮镇曼恩村委会10个村民小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标段5个村民小组施工进度70%,二标段5个村民小组已按合同完成施工;西定乡曼皮村委会西满村民小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总投资预算153万元,龙利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预算投入73万元左右,目前已完成全部农村污水管网工程建设,正在修建污水处理设施;曼贺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目前正在收尾阶段,已解决曼贺河污水直排52个排污口问题。六是对11个乡镇及黎明农场生活垃圾治理及污水治理项目前期开展调研勘查工作,2021年6月1日调研方案已完成编制。七是景竜村委会曼兴片区污水主管改造工程,因征地未完成致使项目处于停工状态,目前正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3)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执行不力。

一是按照河长制持续开展“清四乱”工作要求,对城区流沙河两岸,乱占地乱建盖问题进行逐宗分析研究,逐宗制定处置方案,强力推进处置整治工作。于4月至6月,对流沙河流域6个乡镇开展问题排查,共发现“四乱”问题9个,现已全部销号。二是严格执行《勐海县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依法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剩下46宗违法用地目前已结案13宗25.04亩,剩余33宗65.68亩正在推进。

3. 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方面

(1)行业主管部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

一是制定《勐海县“散乱污”企业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责任分工。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升级改造一批”的分类处置标准要求,对辖区范围内“散乱污”企业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整治,排查关停取缔企业4家。二是按照《西双版纳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环境执法巡查检查,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落实监察频次,环境监管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截至2021年8月,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1465人次,检查企业  473家次,立案查处22家,下达停产整治决定书5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8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份,已缴纳处罚金43.168万元;受理群众环境投诉件41件,处理35件,办结率85.36%,答复率 100 %。三是针对省生态环境厅交叉执法检查组反馈存在问题的91家企业,已立案查处14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4份,已缴纳行政处罚金28.6万元;针对检查反馈的354个问题,现已完成整改338个,未完成16个,整改完成率95.48%。勐海博大西定班丙金矿开发有限公司、勐海磊鑫建筑用花岗岩矿洗沙厂涉及的相关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

(2)乡村“两违”整治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将“两违”整治工作作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抓手,深入推进农村“两违”整治工作,制发《勐海县城乡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勐海县关于开展“两违”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及时成立4个督导组分赴乡镇农场对“两违”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督导检查情况,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二是按照《勐海县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压实布朗山乡人民政府整改责任,加强对未完成的76宗“两违”整治力度。共开展巡查32次,出动人员68人次。对33宗分类处置,采取完善相关手续9宗、通知未申请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20宗,建议备案保留3宗、农户自愿拆除1宗;对12宗经与国土部门核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已建议当事人到相关部门补办宅基地申请手续;对剩余31宗,现正督促业务部门与布朗山乡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勐海县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要求,推进“两违”整治到位。

(3)土壤改良名不副实。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力度,对相关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非法采砂行为,督促完善相关手续。对勐海县污水处理厂对面违法采砂进行依法打击,共捣毁违法采砂设备4台,工具箱4箱(含工具)。二是及时成立勐海镇景龙等3个村农田土壤改良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完成《勐海县勐海镇景龙等3个村农田土壤改良项目实施方案》,现土壤回填已基本完成,正在平整土地。

(4)行业部门执法宽松软。

一是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行业执法部门各环节、全过程,加强学习培训,强化警示教育,提高纪律规矩意识、依法行政意识。2021年以来,开展信息系统培训2次65人次,开展乡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1次,开展乡镇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以案带训等行政执法培训13次。二是建立主动查处与举报查处结合的有效机制,针对餐饮服务单位生产经营环节卫生环境脏乱差、从业人员无健康体检证明、未落实进货查验、油烟直排等问题进行立案查处103起,已结案40起,罚款13.5万元。三是强化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传染病防治、医疗废物处置、院内感染控制等监督检查,2021年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49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9份,办结案件5起,罚款金额75449元。检查药品经营企业48余家次,医疗机构24家次,农贸市场130余个次,立案查处使用过期医疗器械2起,罚款4万元。检查化妆品零售企业、美容美发店90余家次,监督抽检5批次,虚假宣传立案查处1起,罚款1500元。四是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勐海县河道采砂管理细则》要求,已完成9个乡镇、农场社区87个点,河道采砂点审批工作。

(5)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履行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

一是聚焦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围绕各级各部门对历次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3轮,并于5月10日组织召开勐海县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督办会,对25家部门单位下发问题清单。通过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各级责任压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二是将人居环境整治内容和督促开展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乡镇农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将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每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高效落实。三是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乡镇农场党委书记、县直各行业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纳入党(工)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和基层党建指导员制度,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责任。四是不断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判,在精准掌握干部队伍基本情况的同时,持续加强干部队伍选拔任用统筹工作,目前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保持稳定。

4. 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风方面

(1)基层治理能力弱。

一是以“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双考核”为工作契机,修改完善《社区联合党工委议事规则》,5个社区与报到单位党组织重新签订共驻共建协议,建立健全“资源清单、需求清单、服务清单”,做实“网格化”管理工作;通过宣传沟通、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先后选举出景养大院小区、景真糖厂小区、阳光庭院小区等16个业主委员会,积极配合推动解决饲养家禽、私搭乱建等问题。二是全面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9名县处级党员领导、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落实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建立基层党建指导员制度,实现农村(社区)、“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指导员全覆盖。定期开展调研指导,巩固提升三年达标成果,成功创建2020年度州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5个、县级12个,勐遮镇曼恩村曼拉、曼恩、曼岗、曼令村曼回、勐满镇关双村、勐景来“警企村”、雨林古茶坊、县审计局、县水投公司等一批党建工作品牌获上级认可。三是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的指导,完成村(社区)村级自治章程修订97个,完成村(居)民小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1047个。

(2)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一是出台《勐海县2021年坚决打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翻身仗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措施18项,明确整改责任、强化督查检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力争2021年底变后进为先进。县级财政投入448万元,全面推进“万吨水泥进农村”工程,提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计划减少一档村89个,二档村、三档村分别增加48个、41个。截至目前,全县补助水泥7490吨;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3.2万吨、清理村内水塘421口、清理村内沟渠1万公里、清理村内淤泥1698.31吨、清理残垣断壁621处、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517.53吨。二是及时成立了勐海镇景龙等3个村农田土壤改良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日常巡查工作小组,印发《勐海县勐海镇景龙等3个村农田土壤改良项目》实施方案,抽调农田土壤改良技术指导人员进行专门督促、指导。截至目前,共开展13次巡查,已完成3个点的土壤回填工作。对勐海县污水处理厂对面违法采砂进行现场执法共计捣毁违法采砂设备4台,工具箱4箱(含工具)。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的协调,全县确权颁证工作已完成;针对西定乡南弄中寨一二组2个村民小组无法办理权证的问题,现正积极做好组界界线问题调解工作。

(3)持续作战干劲不足。

一是制定印发了《勐海县强边固防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管理办法(实行)》,进一步压实各段长、点长、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职责,细化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卡点工作,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督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选派”要求,坚持“尽锐出战”原则,从全县选派13名处级干部担任抵边村(社区)第一书记(工作队长);选派63名干部担任抵边村(社区)工作队员,驻村工作时间为1年,充实打洛镇、勐满镇、西定乡、布朗山乡、黎明农场等5个边境乡镇农场、13个抵边行政村(社区)70个抵边村(居)民小组强边固防、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党组织建设、基层治理工作力量。严格按照《中共勐海县委组织部关于在驻村工作中推广使用“云岭先锋”APP及签到的通知》要求,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工作例会、考勤管理、工作报告等制度。三是妥善安排干部职工休假计划,并严格落实相关安排,保障职工带薪休假的权利。对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在职在编干部职工,按规定落实未休年休假有关待遇。截至8月,全县102家单位结合年度和阶段性任务全部制定了2021年带薪年休假计划。四是加大激励力度,年度考核评优、职级晋升向参与疫情一线及驻守防控卡点人员倾斜。对因参加疫情防控未能休假、连续30天值守未休息的人员,适时安排补休,补休假不计入年休假。树立一线选人用人鲜明导向,持续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担当作为,截至2021年8月,已在疫情防控一线提拔21名、进一步使用17名领导干部。

(4)专项资金使用执行率不高。

一是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94.25万元已拨付至勐混镇等6个乡镇,并要求各乡镇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二是根据《勐海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和《勐海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进一步加强项目库建设,统筹安排好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及时调整补充编入项目库,强化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资金,未在项目库的项目根据动态调整机制进行完善,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支出资金,杜绝出现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超范围使用的问题。目前各部门年末结余资金暂未进行收回处理。三是制定《勐海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管护资金使用方案》,今年拨付各级“厕所革命”资金356万元,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做好项目资金保障及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5)众参与氛围不浓厚。

一是在县内主要媒体开通专栏大力宣传“7+2专项行动”整治工作,通过“勐海发布”累计发布信息118条,制作抖音小视频21个;播放爱国卫生运动相关新闻228条、人居环境相关新闻127条,滚动播放公益广告累计4213次。二是充分发挥文明实践中心作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网格区疫情防控排查志愿服务工作,在志愿者服务平台招募志愿者开展“7+2”专项行动和疫情防控等工作2078次127916人次,累计服务活动时长302108小时。三是充分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在电视、微信等媒体开通曝光专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助力建设美丽家园,推动实现健康文明新风尚。截至目前,共发布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26期,录制《以案释法》电视访谈栏目1期,通过相关平台,累计报道28起典型案件。三是制定《勐海县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方案》《勐海县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标语》等方案,利用县内媒体平台开设“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曝光台”专栏,及时总结发布工作亮点,收集秸秆焚烧点进行集中曝光,发布省州各类宣传知识。自活动开展以来,勐海发布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密集发布信息42条,县电视台每天黄金时段播出标语口号4遍,采写播出新闻40条。

三、下步打算

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勐海县委专项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还有一些问题没有完成整改,整改措施还需持续强化,不少工作仍需持续用力。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强化政治建设,以更高站位主动抓整改。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用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巡察整改工作各环节、全过程,紧盯抓住“关键少数”,以整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以实际行动体现对党的忠诚。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县委常委班子带头持续整改,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继续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坚持目标导向,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州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工作成效复盘工作,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通过再监督、再检查、再整改、再落实,进一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巡察成果落实、落细、落到位。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跟踪检查,探索巡察整改促进机制,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加强整改落实日常监督,用好问责利器,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甚至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三)巩固整改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围绕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把巡察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安排,不断深化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在深入推进整改的同时,认真找准问题原因所在,强化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以制度抓整改促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专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91—5122350;地址:云南省勐海县景管路274号;电子邮箱:mhxwbmsk@126.com。

 

                                                                                                               中共勐海县委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