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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知识问答(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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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8-07-18 05:53

医疗费用社会兜底保障政策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仍然超过上年度全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由县级政府统筹资金进行兜底保障。

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报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信息系统统计计算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政府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报销补偿金额后,对各类报销补偿资金统一进行垫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站式”即时结报,建档立卡贫困惠者只需缴清个人自付费用。本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降二提一扩大”倾斜政策

(1)“一降”即: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从9000元降为4500元。

(2)“二提”即:一是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提高50%,从15万元提高到22.50万元;二是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比其他居民提高15个百分点,起点段报销比例达到70%。

(3)“一扩大”即:大病保障范围扩大到罹患癌症、肉瘤、淋巴瘤、生殖细胞瘤、白血病、器官移植、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血友病、小儿脑瘫、肌营养不良、儿童免疫缺陷病等25种疾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门诊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