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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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04-05 11:15
全县各族人民群众:
你们好!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才能打赢,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清楚,扫黑除恶有没有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刻。黑恶势力称霸一方、欺压百姓,是人民群众最痛恨之事;对扫黑除恶,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对扫黑战果,人民群众真心叫好。只有扫除黑恶势力、铲除其滋生土壤,才能让老百姓安居乐业。
安定的社会秩序需要我们共同创造,和谐社会环境需要我们的共同维护,美好社会生活需要我们一起开创。让我们积极参与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一轮强大攻势中,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勐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号召全县广大各族人民群众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提供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扶贫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侵吞挪用国家专项资金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口岸、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和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的“地下执法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是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存在黑恶势力问题,以及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1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的问题;
13.边境贸易活动中存在走私、护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请全县广大各族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方法:
勐海县委政法委(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5129490;邮箱:mhcjb@163.com
勐海县纪委:0691—12388
勐海县委组织部:0691—5122368
勐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举报电话:110或0691—5173502
勐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