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一盔一带”守护安全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爱心企业为市民免费送头盔

  • 作者 :玉应坎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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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0-05-25 09:47


记者玉应坎报道:

5月22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中国人寿、阳光保险公司及正升、天翔、星星祥龙经贸有限公司等,在佛照街路口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公安交警和各企业公司人员积极向群众发放“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资料,并向大家讲解驾乘摩托车的交通安全知识,教授如何正确佩戴头盔,倡导驾驶员摒弃陋习,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 张议井: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使我们的生活出行更加方便快捷,但多数驾驶员朋友也存在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等问题,佩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是每位驾驶员朋友安全出行的“护身符”,今天,希望通过赠送头盔的活动增强市民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摒弃陋习,做到平安出行。

在嘎海路,执勤交警在检查过往车辆的过程中,对于骑行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头盔的驾驶员采取教育劝说,并向驾驶员免费发放了头盔,督促其在以后的驾驶过程中佩戴好头盔再上路,确保自身安全。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有效降低骑乘人员死亡风险。相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来说,安全头盔是意外发生时生命的关键保障。

据悉,此次宣传活动为辖区内居民免费发放安全头盔300顶,进一步加强广大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市民 岩三甩:今天我对交警宣传活动“一盔一带”比较满意,骑摩托(车)必须要戴头盔,开车要系着安全带。

下一步,县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加强执法,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的行为。对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