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宣传(六)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0-06-15 06:29
五、高等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4、云南省政府奖学金。由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5、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由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
6、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资助标准分两档,一等每生每年3500元,二等每生每年2500元。自2016年起,农村建档立卡学生和城市低保户学生在校期间均应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
7、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就读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网上申请,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确认,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