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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勐海县工作动员会召开

  • 来源 :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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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0-08-03 12:02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7月31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勐海县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省委第八巡视组组长李文俊主持召开勐海县委书记洪国正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省委书记陈豪在听取十届省委第十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视工作安排。会上,李文俊作了动员讲话,并就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洪国正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委第八巡视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勐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县法院、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勐海县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县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县委各部委办、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县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农场)党委书记列席会议。

巡视组指出,巡视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目的是坚持好、巩固好、维护好党的领导,着力发现和纠正被巡视党组织的政治偏差。省委巡视组将坚守政治巡视职能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强化政治监督,紧扣县委履行政治责任和作用发挥情况,紧盯领导班子、突出“关键少数”,重点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将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工作,客观全面地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

巡视组强调,勐海县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自觉接受巡视监督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的有力行动,作为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具体抓手,作为查找问题、改进不足、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严格按照《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要求,全力支持配合巡视工作,确保巡视任务顺利完成。对“干扰巡视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的,将按照党纪处分条例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勐海县委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接受巡视监督、支持巡视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主动接受巡视组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巡视工作要求,把支持配合巡视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二是全力配合,保障巡视工作顺利开展。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委常委班子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对群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原则,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提供情况。县委巡视工作联络组要严格按照巡视组的要求,不折不扣做好配合工作。三是改字当头,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切实整改。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一定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做到直面问题、深究原因,决不推卸责任、决不敷衍塞责。对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同时,将推动巡视工作与上级党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有机结合,做到巡视工作与本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提高、两促进”。

省委第八巡视组将在勐海县工作50天左右。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808802128,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A203号;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0年9月17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勐海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勐海县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