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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将8只野生动物放归大自然怀抱

  • 作者 :蒋雨珂
  • 来源 :勐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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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7-21 10:02

记者蒋雨珂报道:

7月20日,县林业和草原局动植物保护站、与县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曼稿管护所,联合将8只野生动物成功放生野外,让它们回归大自然繁衍生息。

在放生现场,工作人员将一只极其罕见的国家一级濒危保护动物中华穿山甲、两条国家二级眼镜王蛇、两只国家级二级保护动物猕猴、两只凹甲陆龟、一条缅甸岩蟒蛇,共8只野生动物放生后,让它们重新回到大自然母亲的怀抱中。

据悉,在2019年7月30日,勐混镇曼养村民小组的一农户家小孩正在一起玩耍,突然发现自家的房梁上有一只浑身长满盔甲、紧紧的卷缩成一团的穿山甲挂在那里,一动也不动。随后,孩子将看到的一幕立即告诉家长,家长毫不犹豫拨打了镇林业服务中心和县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的电话便报了警。接警后,工作人员及时赶到该农户家中进行了鉴定,确定这只穿山甲为中华穿山甲,是国家一级濒危保护野生动物,体重有 2.7公斤,身体状况良好,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符合放生条件。

穿山甲,是对穿山甲科穿山甲属的统称,共8个物种。地栖性哺乳动物,体形狭长,全身有鳞甲,四肢粗短,尾扁平而长,背面略隆起。穿山甲多生活在亚热带的落叶森林。白昼常匿居洞中,并用泥土堵塞。晚间多外出觅食,昼伏夜出,遇敌时则蜷缩成球状。穿山甲野外数量稀少,在我国禁止捕杀、交易和食用。2020年6月5日,为进一步加大对穿山甲的保护力度,我国将穿山甲属所有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提升至一级。

2019年4月2日,在勐混镇勐冈村曼冈村民小组的茶叶地路边,一条黑蛇爬在道路中间,村民发现后立即联系了森林警察大队进行报案。随后,森林警察大队又将蛇移交给县林业和草原局动植物保护站对其进行收容救助。工作人员根据蛇的体型、各项特征鉴定后,是一条重达8公斤,长3.6米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眼镜王蛇。

同年的7月31日,县林业和草原局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杨海生,娓娓道来让他印象最深的一次救助。

县林业和草原局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 杨海生:大家都知道,这个眼镜王蛇属于剧毒,是全世界最大的有毒蛇,他非常的凶猛,危险性也比较大。(记得在)前年的7月31日,在勐遮镇曼伦村曼吕村民小组,当时非常的惊险,很少见到这样大的眼睛王蛇,他们也不敢动,报警以后一直守在附近。(当)我们赶到现场的时候,因为是带着专用的工具等等这些,在抓捕过程当中,确实也有很多惊险在里面。当时我们救助以后,称重量有12公斤,三米八,这就是我玩蛇了几十年印象最深的一次。

在2021年6月,县动植物保护站接到勐混镇曼冈、布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移交的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当时其中一只猕猴的前爪被铁夹夹成重伤,保护站工作人员杨海生当机立断,自己上演了“兽医”的角色,为受伤的猕猴进行了救治。

县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 杨海生: 今天放生的这个猕猴,其中有一只公的,它是受伤的。当时救助它的时候,是被豹夹把这个右手臂(被)夹断了,导致伤口已经腐烂。我们接到报案、收容以后,当时条件也有限,(我就)力所能及的实施救助,给他打麻药实施截肢(手术)等等消炎这些(环节),算是比较成功的这个案例。再提醒广大群众,近几年来,特别是疫情以后,国家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像鹩哥、鹦鹉、画眉等这些已经升为二级保护动物。大部分(也)包括猴子,比如说猕猴这些,还有很多农户是当宠物饲养,如果是你们要放生,千万不要私自去放生,因为人饲养的东西他在野外没有生存能力,所以说最好是报我们(部门)由我们来收容(和)救助是最好的。

2020年6月,保护所人员收到勐混镇勐冈村曼冈村民小组的报案,有村民看到路边有野生动物乌龟售卖,便向110报警,经县林业和草原局动植物保护站鉴定,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凹甲陆龟。2021年4月,同样是接群众报案后,由布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移交给县林业和草原局的一只年成年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凹甲陆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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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们倡议全社会:保护身边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地球生物多样性,维护全球生命共同体,是每个人共同的责任。号召广大人民群众和中小学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关爱野生动植物,为野生动植物生存、发展和保护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让我们一起为建设美好的绿色家园共同努力吧!市民们如果遇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不要私自救助以免对野生动物造成二次伤害或发生野生动物伤人的情况,要及时拨打110或相关救助部门的求助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