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西双版纳州制定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

  •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 访问次数 :
  • 发布时间 :2018-02-28 08:21

2017年7月3日至7月17日,省委、省政府第二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西双版纳州开展了为期15天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7年11月13日,省委、省政府第二批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州反馈了督察意见。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迅速研究制定了《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委 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落实工作保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西双版纳州《方案》已经上报省人民政府,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现予以公开。

西双版纳州的整改工作坚持以实际行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西双版纳的反馈意见中,指出了五个方面29个具体问题,五个方面主要内容:一是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深;二是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不力;三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及自然保护区监管不到位;四是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管理不到位;五是污染防治监管不到位。围绕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五个方面29个具体问题,《方案》提出了五个部分23项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五个部分分别是:一是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二是切实保障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三是切实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四是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五是切实强化整改落实工作保障措施。对应反馈意见指出的29个具体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清单,共54项具体整改措施,其中立行立改类7项、限时办结类43项、加快推进类4项,明确了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方案》明确了五方面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整改工作由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州人民政府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州委、州政府成立督导组、执法组、纪律检查组3个工作组,加强中央、省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督促检查。人大、政协等部门,每年开展1次环保督察整改检查。二是严格督导检查,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逐条认真落实,逐项对账销号。对省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组织开展办理情况“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三是严肃责任追究,针对省督察组向我州移交的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案卷,由州纪委、州委组织部组织牵头查办,逐一厘清责任,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是全面公开信息,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整改方案、整改进度、整改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五是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州委、州政府,各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级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整改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问题导向,细化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持续跟踪问效全州整改落实情况,全面督促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下一步,西双版纳州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环境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明态度、高标准、强措施,严抓整改落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不断开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新局面,永葆西双版纳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