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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实现向乡一级派出监察室全覆盖

  • 作者 :岩温扁 周荣
  •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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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9-08-22 11:36

州纪委州监委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的原则,上下“一盘棋”,精细编制“施工图”,对表对标,按图施工,全面推进向乡镇一级派出监察室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县(市)纪委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全部挂牌成立,标志着监察权向乡镇一级延伸实现全覆盖。

按照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的工作部署,州纪委州监委高度重视,对派出乡镇(街道)的机构设置、人员组成、监察对象、主要职责、监察权限、监督管理和完成时限作了明确要求,保障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室开展工作所需办公场所、经费、设备等条件。

坚持内涵式发展和“机构、编制、职数”三不增原则,全州3个县(市)纪委监委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室32个,配备监察人员95名。派出监察室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块牌子。监察室成立后,根据县(市)监委授权,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相关职责,对乡镇(街道)管辖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经县(市)监委批准,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对履行职责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违规违法的有关人员依法提出政务处分建议;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指导督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群众性自治组织从事管理人员的监督。

与此同时,还积极探索建立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制度,出台聘任监察联络员指导意见,成熟一批、落实一批,同步推进村级监察联络站建设工作,形成乡镇村级全方位“监督网”。

州纪委州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向乡镇一级派出监察室是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挂牌只是第一步,下一步将督促指导县(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监察室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等制度,加强监察室谈话点建设和安全保障,推动基层监察权有效实施,确保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