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州少工委提出:

  • 作者 :刘云辉
  • 来源 :西双版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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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06-06-14 12:00


      本报讯(记者 刘云辉)  近日,州少工委向各县(市)少工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少先队组织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少先队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少先队组织要把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的基础性工程和长期任务,贯穿于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全过程、体现在少先队工作的各个方面、落实到基层少先队活动的各个环节;要从增强爱国情感、确立远大志向、规范行为习惯、提高基本素质入手,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要通过组织学习,深刻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代背景、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增强少年儿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挖掘、积极培育、大力表彰优秀的少先队先进集体、个人,引导少先队员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营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少先队文化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少先队特有的标志礼仪阵地、先进典型、组织制度和价值理念,着力营造独具特色的少先队文化氛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要充分发挥少年儿童的主体作用,引导广大少先队员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转化为自觉行动,扎实有效促进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成长、全面发展”;要以“红领巾与光荣同行”为主题,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教育活动,按照“四个一”的要求,开展丰富多彩的体验教育活动,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少先队员中入眼、入脑、入心,并转化为良好的行为习惯。
  为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州少工委将开展“如何做少年儿童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和良好发展环境的营造者”的大讨论,切实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要求落实到基层少先队工作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