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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开展第三周期 傣医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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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7-11-13 09:26

7日,根据云南省2017年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总体要求,州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全州傣医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考核采用现场集中笔试的方式,对来自全州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符合考核条件的167名傣医医师进行定期考核(按照规定,注册不满两年或满足免考条件的医师不参加考核)。

州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傣医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在做好其他类别医师考核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傣医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单独设立傣医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办公室,认真安排布置理论考试相关事宜,组织傣医专家建立了傣医考核题库,做好各项考核工作记录和考核试题保密工作。强化考场纪律,使考核工作真正发挥实效。下一步将按照省定考办的安排,做好考核结果复核、上报等工作。

医师定期考核是新医改形势下,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队伍整体素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医师在取得执业资格后不断更新知识、技能,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百姓健康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州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医师定期考核精神,进一步规范傣医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将傣医药文化和内涵等内容融入考核中,建立有傣医特色的医师考核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升临床医疗服务水平。

傣医医师资格考试为一个单独的医考类别在全国统一开考。近年来,全州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了傣医人员的配置,提供中傣药饮片、傣医拖擦、包药、洗药、刮痧、针灸、推拿等多种傣医中医药诊疗技术,积极营造浓郁的傣中医药文化氛围。

据悉,为严肃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于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职称晋升。再次考核不合格者,应注销其医师执业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