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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协领导督察督导河长制工作

  • 来源 :西双版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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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7-11-14 09:30

6日至10日,州级河长制工作副总督察、州政协主席玉香伦率全州河流督察督导小组,对三县市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督察督导。

督察督导组先后深入景洪电站澜沧江西双版纳段、景洪市勐龙镇南阿河勐龙镇坝区段、勐腊关累港区段、勐腊勐捧镇南腊河区段、勐海县打洛镇南览河区段、勐海县勐阿镇南果河上游区段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县市传达贯彻有关河长制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情况;澜沧江西双版纳段、南安河、纳板河、流沙河、补远江、普文河、南阿河、南腊河、南览河等9条河流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以及对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因素,确定分级担任河长的河流名录情况;各县市、乡镇(农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情况、工作进度、阶段性目标、任务细化等情况;各县市各级河长制体系建立情况,河长公示制的设立及监督电话的畅通等情况;各级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和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各级河长关于水资源保护、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主要任务实施情况进行督察督导。

玉香伦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强化江河湖泊保护、事关长远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福祉的一件大事,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西双版纳持续健康发展的实际行动。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澜沧江流域保护条例》,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保护和开发的关系,科学利用好资源,做好做足水文章。要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尽快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管、社会共治的水资源保护治理良好氛围。要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开展好巡察整治落实工作,做到既治标又治本,最终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