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岩同志任职的通知
海政发〔2015〕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
根据中共勐海县委(海委〔2015〕17号)精神,经勐海县十四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 岩 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8日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