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天喜等二位同志 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办、局,省、州驻县单位:
根据《中共勐海县委关于刘天喜等二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海委〔2016〕3号)精神,经2017年2月9日十四届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刘天喜 任县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大型灌区管
理局局长职务;
刘晓芳 任县大型灌区管理局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