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代云等十五位同志 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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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6-03-07 09:13
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办、局,省、州驻县单位:
根据中共勐海县委(海委〔2015〕49号)文件,经十四届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代 云 任县应急中心主任;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刘 鑫 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正科级);
卢 莹 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彭加朝 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免去县农业和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李光磊 任县信访局局长;
免去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戚祥生 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打 些 任县农垦局副局长(正科级);
肖文华 任县地震局副局长;
张永刚 免去县应急中心主任职务;
邸诗环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免去县信访局局长职务,改任县委政法委员会主任科员。
李海燕 免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副科级督查专员职务,
改任副主任科员;
王 德 免去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张少红 免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职务;
李 军 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岩罕香 免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2日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