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蔡兴仁等十三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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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2-13 11:08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办、局,省、州驻县单位:
根据《中共勐海县委关于蔡兴仁等十三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海委〔2017〕105号)精神,经2017年12月29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蔡兴仁 任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
王海防 任县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刘天喜 任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
王海艳 任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
张纪刚 免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禁吸禁种中队中队长职务, 提前退休;
宋 军 免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提前退休;
肖 平 免去县农业和科技局副局长职务,提前退休;
牛 涛 不再担任正科级领导干部;
付天祥 不再担任副科级领导干部;
史华祥 不再担任副科级领导干部;
李 群 不再担任副科级领导干部;
沈睿熙 不再担任副科级领导干部;
习银高 不再担任副科级领导干部;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