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 关于连华勇同志免职的通知(海政发〔20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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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2-07 09:07
海政发〔2022〕2号
勐海县人民政府
关于连华勇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黎明农场社区管委会,县直各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州属驻县单位:
根据中共勐海县委《关于连华勇同志免职的通知》(海委〔2022〕7号)文件精神,经2022年1月21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连华勇 免去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2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