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岩坎香等二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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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5-12-16 04:18
海政发〔2015〕34号
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岩坎香等二位同志
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办、局,省、州驻县单位:
根据中共勐海县委(海委〔2015〕43号)文件,经2015年11月11日十四届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岩坎香 任县统计局副局长(挂职两年);
高 凡 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挂职)
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6日
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