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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严格控制 易地扶贫搬迁点建档立卡贫困户 建房面积的通知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8-10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严格控制
易地扶贫搬迁点建档立卡贫困户
建房面积的通知
勐遮镇、打洛镇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31号)和《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7〕23号)文件要求,我县易地扶贫搬迁点调整为勐遮镇曼令村委会曼坝新村,打洛镇曼板村委会帕亮二队新村、曼轰村委会南板新村3个项目点。我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点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面积的监管,为进一步做好建房面积监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按照整改要求,易地扶贫搬迁点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并根据家庭实际人口,按照50、75、100、125、150平方米等户型进行设计和建设,最大户型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即6人以上户),其中,单人单户和2人户安置住房可采取集中建设公寓、与养老院共建等方式解决。请勐遮镇、打洛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我局委托勐海县新华迪设计公司设计的易地搬迁点通用图纸按图施工。如不用我局提供通用图纸的,也可自行委托设计单位、专业人员进行专业设计或采用建筑工匠提供的设计图或施工要点,但设计图纸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人均住房面积要求。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3日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