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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老商业局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预公告1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2-16
勐海县老商业局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预公告
为切实加快推进我县城市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着力改善城市棚户区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推动社会、经济、环境和谐发展,需对县老商业局片区城市棚户区进行改造建设,拟征收国有土地面积约36亩范围内的300户房屋(以实际测量为主,地块改造范围东至勐海广场为界,西至象山路为界,南至庄景路为界、北至景管路为界)。
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第十条规定,将对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预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2月9日。被征收人若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附本人身份和房屋权属证明。待预公告期满,若被征收范围内的土地及房屋权利人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无异议,则按本方案实施执行。
联系人:竺福兵 联系电话:5120206
联系地址:勐海县勐海镇科技路23号(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股一楼 )
附件: 勐海县老商业局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勐海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