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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举行勐海县2016年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新建经四路范围内林文华户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作者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8-09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政府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立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和省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经四路林文华户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勐海县2016年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新建经四路范围内林文华户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9年8月在勐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经四路范围内林文华户房屋征收工作有关或者关注经四路范围内林文华户房屋征收的公民2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各5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即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信函寄至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6662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6915122509;网上报名用电子邮件发送至5122509001@163.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星期五)17:30前。
五、听证会参会人员的通知和听证材料的送达方式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将于2019年8月17日(星期六)前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mhcjj.ynmh.gov.cn/index.dhtml)发布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六、相关要求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应当在认真研究听证稿、资料和相关问题,认真准备在听证会上所要发表的意见或建议。所发表的意见或建议应当紧扣听证会的主题,尽量做到明确具体、有理有据。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联系人:罗 昭
联系电话:0691-5122509 13908811912
附件:报名表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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