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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勐海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1-22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勐海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在建施工项目部,各燃气企业:

为深刻吸取全国近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19〕43号)以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局决定集中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勐海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31

 

勐海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生产

大排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1943号)以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履行施工质量、安全生产职责,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质量、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排查,及时发现建设领域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通过全面排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严管重罚和惩防并举相结合,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曝光问责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全县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加强本次大检查的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我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云辉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彦凯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副局长

王金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副局长

成  员:李建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管股股长、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李广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工程与指挥信息股县负责人、县建筑管理站站长

杨晓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股股长

 邹  旸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股股长

 赵  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罗正昌  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监管股,办公室主任由李建平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协调和汇总排查工作情况上报。

三、时间安排

2019111日至1111

四、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等落实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确保高危企业一个不漏,检查覆盖面100%;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彻底解决问题隐患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一)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各有关企业是否第一时间学习传达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以及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否勇于担当负责,担负起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是否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否扎实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是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是否开展了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监测监控。是否加强预防体系建设,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

(三)是否加大执法力度。是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可能造成爆炸、火灾、泄漏等群死群伤的事故隐患;是否善抓善用典型,对于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公开曝光。

(四)是否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负责人是否做到亲自过问安全生产,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安全生产是否做到具体抓,做好提前安排,跟踪落实工作;是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实行带班和24小时值班以及信息报告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在建项目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质量、安全隐患。(质量安全监管股牵头,建筑市场监管股、政策法规股、建管站、质量监督站配合。张波副局长督办)

(二)全面排查城镇燃气、供水、排水垃圾处理、城市道路桥梁等单位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和瓶装液化气经营、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城乡建设股牵头,政策法规股、环卫站配合。王金春副局长督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分工协作、紧密配合。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建筑施工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项目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燃气企业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整治重点,注重治理实效。要紧紧抓住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要重点突破,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出成效。各相关股室(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强对施工现场、燃气经营场所的检查巡查工作。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对大检查工作推进迟缓、工作不积极、态度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企业,要严肃提出批评,督促整改,确保大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四)加强工作宣传,及时总结提升。各有关单位请于20191112日前报送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联系人:李建平,联系电话:13887907898,联系邮箱:447347005@qq.com)报送的资料须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