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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春节后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扬尘治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2-21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

春节节后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扬尘治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局属各单位:

为确保2020年春节后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蓝天保卫战建设美丽勐海。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县城)规划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西政发〔20202)、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西建质〔20202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2020年春节后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扬尘治理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局开展2020年春节后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扬尘治理检查工作方案》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220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开展2020年春节后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扬尘治理检查工作方案

 

为确保2020年春节后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蓝天保卫战建设美丽勐海。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县城)规划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西政发〔20202)、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西建质〔20202号)的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节后复工期间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早筹划、早准备、早部署。为切实做好2020年春节后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扬尘治理检查工作,特成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扬尘治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杨云辉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彦凯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局长                 

       成  员 罗正昌 党组成员、环卫站站长

            赵  刚  党组成员、政策法规股股长

            罗  媛  局办公室主任

李建平  质安股股长(县质量监督站站长)

   建筑市场监管股股长

李 胜  监察大队大队长

                   邹志科 质量监督站副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质安办公室主任由李建平同志兼任,成员由质安股及建筑市场监管股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活动的安排计划和落实,收集整理检查资料并归档等。

、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扬尘治理工作持续开展)

三、检查范围、程序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在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是有重大危险源及未按建设基本程序实施的工程。

(二)检查程序

1. 各施工、监理单位、各企业即日起要制定详细的复工检查方案,成立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组成的专项小组,要严格按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落实整改,并形成上报材料报我局质安

2.我局将在各企业、单位上报材料的基础上,重点抽查有重大危险源及未按建设基本程序实施的工程、管理松散的工程。

(三)检查内容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项目要针对本项目特点及施工进度,制定详细的复工方案,针对性地开展复工前的安全检查,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并深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突出对基坑(沟槽)开挖、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及卸料平台、洞口、临边防护、施工用电、食堂卫生、消防安全、职业病防治、应急管理以及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等方面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排查,开展复工前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2.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施工工地项目负责人要亲自狠抓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监理部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的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各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监理和施工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台账,按照建档、整改、销号的程序进行闭环管理,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坚决杜绝安全检查、问题整改流于形式。

3.全县所有在建工程复工前必须经纪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共同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不到六个百分之百的,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由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复工意见,并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股核查后方可复工。检查不合格或者隐患未整改到位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工。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凡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的工程,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凡被抽查出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台账并落实管控措施,复工材料未经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签字擅自开工建设的,一律进行停工整改,并从重予以动态扣分督促整改乃至采取停水停电强制措施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工作部署。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针对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各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企业实际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到有布置、有措施、有落实,全面检查、逐一排查、不留死角、真正消除安全隐患。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复工工作。凡是未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而擅自复工的,或者虽开展了检查但安全隐患没有得到排除,或者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岗而擅自复工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进行动态扣分。对存在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严管重罚,从严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

(三)加强培训,严密杜绝违章操作。全县各在建工程项目部都要召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新进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上一堂生命安全教育课。组织开展一轮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尤其是对新进工人和转岗工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认真核查“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坚决杜绝无证上岗和“人证不符”现象发生。

(四)加强沟通,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全面提升项目部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落实相关应急装备、物资和人员,建立完善反应快速、高效通畅的应急工作机制。要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各在建项目将值班安排等信息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我局质安备案,严格执行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要组织救援力量和装备物资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

各在建项目部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自查情况于项目开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联系人:李建平,联系电话:13887907898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