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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勐海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2-04
B类
公开
海建函〔2022〕201号
关于勐海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张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黎明农场筹建垃圾中转站项目资金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抓好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要求,勐海县正筹备实施集镇“两污”设施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其中垃圾治理方面,结合我县各乡镇实际,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将在各乡镇、集镇区新建垃圾转运设施或生活垃圾热解站,建立健全我县垃圾转运、处理体系,提高我县垃圾治理水平能力。截至目前,我局正在推进勐海县“两污”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47951.6万元,项目包含了乡镇镇区“两污”设施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勐遮镇(含黎明农场)拟采取转运至县城压缩处理后集中运至景洪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其中:该项目包括勐遮镇(含黎明农场)建设1座处理规模为56t/d的垃圾转运站,包含配套的收转运设施。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可研、“一案两评”,正在开展选址意见书及用地预审等相关项目前期工作,计划2022年12月30日前逐步启动实施。目前,暂无资金单独建设垃圾转运站,但黎明农场垃圾中转站已纳入勐海县“两污”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步进行实施。
各乡镇环卫设施的配备方面,一是希望黎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逐级申请相应的经费支持;二是加强垃圾清运处置费用的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作为增加环卫设施建设及运营的经费来源;三是放开环卫市场,鼓励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的企业来做同时建立多元化的环卫运维体制,可借鉴打洛镇和格朗和乡的运作模式,将垃圾清运工作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卫企业进行运作,由环卫企业投入设备和人员,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收费政策及管理制度,通过征收居民和村民的垃圾清运处理费的方式作为支付环卫企业的运行费用,即减少了政府的投入,又在更大程度上推进了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进程。感谢您对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瓦国辉 5122140 杨晓东 5122509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5日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选联工委,黎明农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