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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建设局服务承诺书
来源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09-08
勐海县建设局服务承诺书
我是勐海县建设局局长:苏伟,我谨代表勐海县建设局全体职工向社会和公众做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城乡建设管理职能,不断规范和发展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努力做好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二、坚持政务公开。通过网站公开我局及直属单位行政审批的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三、坚持便民服务原则。在行政审批办理窗口显著位置设置指示标牌、设立联系箱、意见薄,提供办事指南等便民材料,并依法公开窗口单位的工作职责、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法定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以及其它相关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制。职责范围的事项,手续齐全的,在法定时间内尽快办结,需要进一步补充资料的,承办人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资料内容;非职责范围内事项,指明办事路线,帮助找到责任人;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不能办理的事项,做好解释说明。
五、坚持勤政廉政。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做到不“吃、拿、卡、要”,不提任何超出正常公务范围以外的要求和条件,认真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
六、坚持文明服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真诚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七、坚持责任追究。如发生工作人员不遵守职业道德的,一经查实,将严格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坚持民主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局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违诺行为可举报和投诉。举报投拆电话:0691-5122509。
勐海县建设局有关信息和具体服务承诺事项,请登录勐海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查询。
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