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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西双版纳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去杠杆实施方案》
作者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6-01
解读《西双版纳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去杠杆实施方案》
日前,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印发了《西双版纳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实施方案》。为便于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该方案的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去杠杆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中的重要一环,在当下较为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下,是以短期“阵痛”换取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必要之举。去杠杆化有利于为利率市场化改革营造稳定的金融条件,在产能过剩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步伐中有效抑制投资冲动,逐步消化吸收地方政府债务中存在的重重隐患,对经济增长实现引擎切换和软着陆再加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州金融办就全面实施金融改革,积极解除“金融抑制”以有效支持实体经济起草了《西双版纳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实施方案》,经过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方案》。
二、关于《实施方案》的架构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和保障机制等四部分内容。
(一)总体要求
《实施方案》明确,推进我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工作,要按照“去杠杆、防风险、保稳定、促发展”的总体思路,着力推动金融去杠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平稳健康发展,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质量和效率,支持我州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州金融业发展实际和金融部门杠杆化水平,《实施方案》提出2016年,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杠杆率达到银监会规定的不得低于4%的最低监管要求;证券、期货机构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不低于100%,净资本/净资产不低于40%,争取2016年“新三板”挂牌工作有新突破。到2018年底,全州金融业增加值力争达到27亿元,占GDP比重7%左右,努力降低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努力实现州属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大力推进全州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资本管理公司通过股东借款、定向借款、同业拆借、再贷款及金融机构融资等方式对外融资的融资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
(三)主要措施
参照省政府出台的去杠杆实施意见,结合我州发展实际,围绕工作目标,《实施方案》提出了五项政策举措着力推进我州去杠杆防风险工作。
1、全面推进去杠杆工作。一是明确去杠杆的重点领域。二是督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资本补充力度,支持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三是加快金融产品去杠杆。
2、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一是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二是落实证券、期货风险管控措施。三是加强各类交易场所及有关机构监管。四是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的监管,完善信息报送和监测系统,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推行分类监管评级,落实“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强化非现场监管,不断提升运营水平和风控能力。
3、加快处置不良贷款。一是开展贷款质量真实性核查,引导商业银行通过盘活重整、坏账核销、不良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加快不良贷款核销和处置进度。二是稳妥有序推动“僵尸企业”重组或退出市场,支持金融机构盘活沉淀在“僵尸企业”的金融资产。三是明确新增政府债务使用方向,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县、市人民政府对其举债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州人民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四是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切实维护金融秩序。
4、改善市场主体资产负债结构。一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二是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三是落实国家债转股政策化解企业债务。
5、做好杠杆监测预警处置。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二是强化政绩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四)职责分工和组织保障
《实施方案》将16条措施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责任单位,明确牵头单位和参与部门。同时,对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推进去杠杆各项工作提出严格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协调配合。三是加强财政保障。四是加强宣传引导。五是加强督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