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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国有企业违规向村集体借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 :勐海县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4-18
勐海县国有企业违规向村集体借款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推动全县“清廉国企”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勐海县2024年度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工作方案》、《勐海县纪委监委2024年度“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工作方案》和《西双版纳州国有企业违规向村借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全力抓好国有企业向村集体借款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通过对国有企业向村集体借款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和纠正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公司违规向村集体借款行为,严查国有企业以借为名,违规占用村集体资金,侵害群众利益,坚决纠治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公司工作人员利用借款之机谋取私利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看到变化、得到实惠,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内容
一是全面清理和纠正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违规向村集体借款行为。二是严肃查处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以借为名,占用村集体资金,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三是坚决纠治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工作人员以及村组干部利用借款之机谋取私利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4年4月初开始,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整治结束后转为常态化工作,巩固拓展整治成果。
(一)工作部署(时间:2024年 4月中旬前)
县国资委制定下发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国有企业违规向村集体借款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安排。
牵头单位:县国资委
责任单位:茶裕公司、黎明公司
(二)自查自纠(时间:2024年 4月20日前)
各县属国有企业要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对截止2024年3月31日县属国有企业违规向村集体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做到不走过场全覆盖,形成借款问题清单,于2024年4月20日前,将《勐海县国有企业向村集体借款情况统计表》签字盖章扫描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县国资委,无借款情况的实行零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刘建云,0691-5120308,邮箱:mhczgzg0308@163.com
牵头单位:县国资委
责任单位:茶裕公司、黎明公司
(三)监督检查(时间:2024年 4月底前)
县国资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集中对县属国有企业违规向村集体借款开展专项检查,形成专项检查问题清单,并将检查情况和发现问题及时向驻县财政局纪检组报告。同时,加强对国有企业、平台公司借款资金监管,督促近期归还村集体借款,防止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牵头单位:县国资委
责任单位: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定期反馈报告(时间:2024年 4月至10月)
各县属国有企业要根据问题清单,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将专项工作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措施计划及对策建议等梳理上报。从2024年5月开始,每月20日前向县国资委报送上月整改情况统计表,每季度首月20日前报送上季度排查整治情况工作报告(含统计表),严禁瞒报、误报、迟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县国资委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汇总上报州国资委和县纪委监委。
牵头单位:云南勐海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国资委
责任单位:茶裕公司、黎明公司、园投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属国有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牢抓实,进一步细化责任,精心谋划部署,加强上下联动,整合工作力量,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精心谋划,狠抓工作落实。请各责任单位、县属国有企业于4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报送县国资委邮箱。
(二)明确责任分工,压实责任落实。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担负起各自领域内的“清廉国企”建设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对任务进行细化梳理,对照任务清单,制定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三)细化工作举措,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属国有企业要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域推进清廉建设的部署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方法措施和任务时限,做到“一企一策”、“一债一策”,确保专项整治任务如期完成。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原因,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国有企业向村集体借款情况统计表
2.工作联络员名单
勐海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