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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财政局积极开展代理记账 “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来源 :勐海县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9-02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证照分离”改革的总体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勐海县财政局按要求不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持续优化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办理服务,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事项的透明度,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强化政务服务审管衔接,加大惠民惠企政策宣传,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不断地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以下是我们勐海县财政局具体开展工作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改革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改革工作。
勐海县财政局高度重视“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领导在单位工作部署会上及时传达了《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要求相关股室要明确责任分工和安排好具体工作,加强对“证照分离”改革的宣传,根据“证照分离”改革的要求,逐项梳理代理记账事项清单和改革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好代理记账机构“证照分离”的各项改革任务。
二、进一步调整代理记账资格行政审批具体办事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缩代理记账机构的办理时限。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进一步调整修改了代理记账资格行政审批具体办事流程,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办理时限从原来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实行限时办结。对申请人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工作办理人员要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我们下一步还尽快将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以适当方式公布网络,更好的方便申请人操作。
通过代理记账资格办事流程调整后,更加便捷了代理记账申请人。例如:2021年8月2日来我们财政窗口申请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的西双版纳华诚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申请人第一次来咨询代理记账机构办事流程,工作人员按照要求认真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代理记账许可的办理条件、办理所需的填报材料以及相关的填报网络系统,并互留电话和微信,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材料进入系统进行了第一次填报提交,工作人员收到提交申请后,通过2个工作日的认真审核,对接申请人,用微信截屏注明提交材料不正确、不规范之处,工作人员于8月5日退回申请后,申请人按照要求认真修改了填报材料,并于8月11日第二次提交申请,工作人员收到申请认真审查达到要求后,于8月13日通过验证,打印了代理记账许可证,进行了证书公示,在申请人领取许可证的同时,工作人员进一步核实了申请人许可证办理的原件。通过这一次许可证办理工作可以看出,缩减了申请人的办理时限,申请人两次见面就拿到了许可证(第一次咨询办证,第二次领证),极大方便了申请人,得到了申请人的好评。我们单位还将继续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的制度,深入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强化对审批行为的监督管理。
三、实行告知承诺,精简代理记账资格机构申请的审批材料。
按照国家代理记账管理系统要求,严格实行告知承诺,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平台,采取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等材料的方式精简审批材料。例如:2021年8月2日我们财政窗口申请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的西双版纳华诚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我们就严格按照按国家代理记账管理系统要求,要求申请人填报审批告知承诺书,精简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等材料,优化审批服务,方便了申请人。
四、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各项公示、公告制度。
我们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办理人员业务素质,强化了办理人员代理记账办理系统的相关操作,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树立办理人员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要有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的思想,树立办理人员热心为申请人办事理念,代理记账管理系统在资格申请走完审核流程后自动公示,我们还在勐海县财政局门户网站系统进行公示公告,建立健全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
五、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机构事中、事后的监管。
在“放管服”的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相关监管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我们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持续做好代理记账机构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在代理记账机构领取许可证时,就告之代理记账机构申请人每年4月30日要在国家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进行年度备案,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进行监管。另外,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每年要对全县代理记账机构进行联合抽查工作,比如:我们现在正在开展的“2021年度勐海县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我们单位制定了工作方案印发给市场监管、税务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抽取了执法联合检查组人员和抽查代理记账机构,下一步将按程序通知抽查代理记账机构结合相关检查内容如实编写自查报告,定于9月6日、9月7日分别对抽查的代理记账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抽查结束后10天内,我们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勐海县税务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并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我们将严格对照《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开展检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要求,确保执法程序到位、检查工作到位、处罚处理到位,促进我县代理记账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了创业活力。自 2021 年 7 月 1 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起,我局就严格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贯彻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把工作做实做细,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地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勐海县财政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