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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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2024-07-12 勐海县财政局关于公开财政衔接资金拨款文件的通知
- 2024-07-11 勐海县财政局关于公开财政衔接资金拨款文件的通知
- 2024-07-05 云南省2024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 省级随机抽查公告
- 2024-06-24 云南省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及以往年度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公告
- 2024-06-21 勐海县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公开
- 2024-06-11 关于云南考区202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申请免试科目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24-06-11 关于云南考区开展202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外籍人员报名工作的公告
- 2024-06-06 关于向外籍人员开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24-05-28 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公告
- 2024-05-28 海财会监绩字〔2024〕12号勐海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存在问题限期整改的通知
勐海县积极参加云南省2021年度防范和处置 非法集资工作业务培训
来源 :勐海县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2-11
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关键之年,勐海县金融办高度重视,通过丰富宣传渠道、拓宽教育阵地,积极推进处非条例贯彻落实。10 日上午,全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了云南省2021年度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业务线上培训,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培训由各单位、各乡镇自行组织参加,全县迅速掀起学习贯彻落实处非条例的热潮。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经 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21年2月10日发布,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是非法集资领域第一部正式法规文件。《条例》明确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条例》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全县35个成员单位处非工作人员、综治网格员1200余人参加培训,此次培训全面提高了处非工作干部职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及依法履职的能力素质,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环境。